本市职工异地就医问题

编 号: 20200822003 来信时间: 2020-08-22 13:12
类 型: 我要咨询
内 容:
我的母亲是淮南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并已于几年前正式退休,现长期居住在合肥,当地社区可以证明我母亲已居住在该地超过1年并开具书面证明。近日回淮南检查身体时发现乳腺结节,于东方医院总院就医,医生判断大概率良性建议手术。8月20日进行手术,术中检验为恶性,判断为乳腺癌,现在在等待病理报告,有几个问题想要咨询一下。 1.考虑后续治疗便利,是否可以请东方医院开具转院证明转至合肥的医院诊治? 2.了解到本市有职工医保异地安置的政策,现在我母亲可以办理吗?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和手续?办理过程需要多久? 3.如果东方医院确定无法开具转院证明,我母亲自行离院并在合肥就医后,后续治疗费用可以通过医保异地安置政策进行报销吗?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4.我母亲的病症为乳腺癌,如果在合肥的医院诊治,是否可以享受大病医保的政策?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回复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情况: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市医疗保障局认真办理后,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反映后,市医疗保障局第一时间联系王先生,并告知其我市职工医保异地安置办理所需材料及相关办理流程。
    我办于8月25日下午回访网民,网民表示已有工作人员与其联系,目前该问题已解决。

答复时间:2020-08-24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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