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集单位: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征集时间:[ 2020-02-26 00:00 ] 至 [ 2020-03-24 00:00 ] 状态:已结束 反馈时间:2020-03-28 17:0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办发〔2019〕22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局拟定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nssab@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方案征求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山南新区淮河大道与南纬十路交叉口,淮南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科(电话:0554—2688014),请在信封上注明“方案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到2020年 3月 24日。

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


相关文件:关于征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集已结束!

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未收到其他渠道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截止2020年3月24日,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关于征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网友留言4条。


2020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