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贯彻落实意见》
(一)出台背景及经过:根据中央和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有关文件精神,市统计局起草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贯彻落实意见》,广泛征求了县区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贯彻落实意见》。2017年8月31日,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贯彻落实意见》(淮办发〔2017〕52号)。
(二)改革主要内容要求:《贯彻落实意见》包括序言、总体要求、重点措施、组织保障四个部分,从八个方面提出了20项重点措施,涵盖机构建设、考核追究、统计执法、基层基础、统计工作力量等,在扎实调研及充分磋商基础上将改革任务分解到组织、人社、监察、司法、编办、发改、财政、工商、国税、地税、统计等11个部门加以落实。《贯彻落实意见》紧密结合淮南统计实际,明确要求遵循统计工作规律,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受侵犯,确保各类重大统计数据造假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全面提升统计运行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改革落实情况评估: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贯彻落实意见》,高度重视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工作,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强化党委、政府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将统计法纳入全市普法规划、计划宣传内容,加强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管理机制,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充实统计工作力量,全面落实省政府出台的统计工作“三个规范”,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机构和监督能力建设,提升统计信息化建设水平。
二、《统计违纪违法处分处理建议实施细则》
(一)出台背景及经过: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沈强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统计违纪违法处分处理建议实施细则》,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
(二)改革主要内容要求:该细则共四章,六十三条,对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公信力,遏制统计弄虚作假,以数谋私发挥积极作用。出台《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实施细则》是淮南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适应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现实需要。
(三)改革落实情况评估:1、各级党委、政府,各级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2、继续将统计造假列入各级党委实施的综合考核“一票否决”,市委组织部将统计部门统计造假列为8个保留“一票否决”范围。3、各县区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全面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精神,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意见。4、市、县建立健全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交制度,规范了案件移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