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由淮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主要措施
2019年,淮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主要工作任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工作职能和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监督和管理制度,不断加强载体建设,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我们以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听得懂、办得顺为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实行阳光行政,优化服务、规范管理。
(一)加大宣传力度,
我局通过制作展板、悬挂条幅、现场咨询、散发传单等多种形式,结合单位实际、围绕工作重点,向广大群众宣传行政审批、房产交易、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等方面相关信息,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扩大了宣传成果。
(二)完善流程,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按照上级要求,我局认真编制了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向社会发布。
(三)强化监督,依法依规进行监督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对2019年办理的各类公文和工作信息及时在政府公开平台上公开;二是加强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实行科室初审、政务信息负责领导和保密审查负责领导分别审核,填写保密审查表后,由专人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至今未发生一起涉密信息违规上网公开事件;三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所掌握的政务信息,及时提供,规范发布,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行。
(四)拓宽渠道,不断拓宽沟通渠道
我局以政务信息、互联网、新闻媒体等为主要载体进行多种方式的政务公开。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升级,规范调整目录,信息公开网与门户网有效整合,积极推进网络问政,开展在线访谈。二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政务公开。如利用《淮河早报》、《淮南广播电视报》等宣传平台,宣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使新闻媒体成为沟通我局与人民群众的桥梁。
(五)积极推进“五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规范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对干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等严格按照规范及时公开;对于征求意见稿,房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情况等及时发布,征求意见,积极反馈;对于房地产市场监管及执法稽查情况分月及时公开;扎实做好“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五公开”工作。
(六)突出重点信息领域公开
及时在政务公开网上发布保障性住房政策建设,分配和退出等情况;发布棚户区改造;发布市场监管;发布部门预决算;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重点领域信息。同时积极主动通过淮南日报、淮南人民广播电台、淮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信息,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我局工作,特别是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屋征收、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工作。
(七)加强政府文件宣传解读、回应关切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淮南市存量房网上交易与资金监管规定》、《淮南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淮南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及时回应关切。2019年以来,我局共受理信访、投诉1856件。其中:省委书记信箱留言2件,市委书记信箱留言1件,市长热线办公室转办1660件,办理省厅、市信访局转办23件,来电咨询、投诉170余件,来访100多人次。均妥善进行处置,并印发了月度信访情况通报。
(八)严格问责。认真抓好咨询和投诉受理
针对房地产管理工作中热点多,难点多,群众咨询多、投诉多的实际,我局设立了投诉受理中心,制定了《投诉受理中心工作制度》。2019年以来,我局共受理信访、投诉1856件。其中:省委书记信箱留言2件,市委书记信箱留言1件,市长热线办公室转办1660件,办理省厅、市信访局转办23件,来电咨询、投诉170余件,来访100多人次。均妥善进行处置,并印发了月度信访情况通报。积极参与市信访局的接访、现场约访、业主见面活动,项目处置责任单位专题讨论会、市领导专题协调会、市领导接访活动。认真做好应诉工作,今年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件,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目前,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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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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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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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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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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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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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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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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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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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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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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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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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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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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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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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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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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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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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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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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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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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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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外的其他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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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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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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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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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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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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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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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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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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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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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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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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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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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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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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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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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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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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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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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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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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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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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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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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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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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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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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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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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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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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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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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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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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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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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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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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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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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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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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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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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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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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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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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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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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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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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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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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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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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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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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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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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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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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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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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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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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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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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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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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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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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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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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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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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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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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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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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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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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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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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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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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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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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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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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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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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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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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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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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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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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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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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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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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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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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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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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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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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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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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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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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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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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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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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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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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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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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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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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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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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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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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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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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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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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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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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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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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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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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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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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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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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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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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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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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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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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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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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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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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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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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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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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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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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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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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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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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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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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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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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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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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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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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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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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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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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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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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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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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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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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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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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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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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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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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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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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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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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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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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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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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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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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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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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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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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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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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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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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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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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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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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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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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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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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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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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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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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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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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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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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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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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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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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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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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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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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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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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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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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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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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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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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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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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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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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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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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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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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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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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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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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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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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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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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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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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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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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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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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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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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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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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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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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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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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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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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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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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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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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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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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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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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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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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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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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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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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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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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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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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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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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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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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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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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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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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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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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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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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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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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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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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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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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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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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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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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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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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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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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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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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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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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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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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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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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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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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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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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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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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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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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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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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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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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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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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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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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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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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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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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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一年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信息公开与业务开展,以及社会各界对我局信息公开的要求仍有差距,信息公开的手段还有局限,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不广,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等。主要表现在:
(一)局机关内部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还不够丰富,影响范围还不够广。
(三)政务公开经办人的专业知识还不够丰富,工作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为此,应从以下方面来改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宣传,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推动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创新方法,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渠道。进一步梳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该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创新公开方式,拓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三)提升能力,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宣传力度。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规范的对外公开,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