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经分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开发企业准入及楼盘考察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开发企业准入及楼盘考察管理规定
2017年4月7日
附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开发企业
准入及楼盘考察管理规定
为加强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防范贷款风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淮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分中心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房屋开发企业准入
(一)准入条件。
1.企业资质等级不得低于三级。
2.企业征信及财务状况良好。
(二)必备资料。
1.经国家有关部门年审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房屋开发企业资质、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房屋开发企业最近月度财务报表及经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审批程序。
1.房屋开发企业向分中心提交书面贷款合作申请及准入必备资料。
2.房屋开发企业相关负责人向分中心介绍公司及楼盘开发有关情况,分中心相关领导和信贷科负责人参加。
3.分中心信贷科审核申请准入房屋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征信及财务状况。
4.分中心信贷科审核申请准入房屋开发企业所出具的必备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5.分中心信贷科根据以上审核情况,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开发企业准入申请审批表》,报分中心领导审批(详见附件1)。
二、贷款楼盘考察
(一)考察条件。
1.房屋开发企业开发的期房贷款楼盘主体结构必须封顶。
2.有监理等部门出具主体工程结构验收报告。
(二)必备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考察及审批程序
1.房屋开发企业向分中心提交书面期房贷款楼盘考察申请和必备资料。
2.分中心安排信贷科进行考察,必要时,可安排其他相关科室人员配合考察。考察方式原则上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考察,特殊情况分中心也可以单独进行考察,单独考察时,考察人员应不少于二人。考察楼盘时,信贷科应通知市住房融资担保中心派相关人员参加。考察内容,一是对房屋开发企业所提供的企业及楼盘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实;二是对贷款楼盘的工程进度情况进行核查。考察过程中应留存影像资料。
3. 考察人员通过考察,认为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房屋开发企业说明原因;认为符合贷款条件的,由信贷科起草期房贷款楼盘考察情况报告,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申请审批表》,报分中心领导审批(详见附件2)。
4.经分中心领导审批同意后,分中心与房屋开发企业和淮南市住房融资担保中心签订《淮南矿业集团公积金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
5.合作协议签订后,分中心信贷科负责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内的个贷开发项目管理子系统中,录入相关期房贷款楼盘信息进行备案,同时做好相关资料归档留存工作。
6.分中心正式受理房屋开发企业的期房楼盘贷款业务。
三、责任追究
分中心稽核科不定期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本规定的,分中心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规定从下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