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一线执行人员解读培训】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组织参加《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文件解读暨业务培训电视电话会议

发布时间:2020-10-30 16:56信息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0年10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召开《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文件解读暨业务培训电视电话会议,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设立分会场,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刘勇,办公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业支付机构分管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解读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明确了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刘勇副行长就切实传达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参会人员需积极向机构所在部门传达此次会议内容,尤其应重视充实消保队伍力量,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消费者信息保护等规定;二是参会机构各部门需制定培训计划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三是参会机构需落实绩效考核标准,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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