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淮南市残疾人联合会 |
文件 |
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 |
淮残联〔2021〕8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
就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各县(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5〕2033号)和《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第165号令)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20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市残联负责市本级所属用人单位的年审;各县(区)残联负责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年审。
二、时间安排
各用人单位须于2021年5月30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市、县(区)残疾人联合会(联系电话及地址详情见附件1)。市、县(区)残疾人联合会集中审查和反馈时间: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提交材料
(一)本单位2020年度《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及《安徽省用人单位从业残疾职工名册》,同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2、3)。
(二)本单位从业残疾职工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本单位与残疾职工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备案清册复印件。
(四)本单位2020年度在岗职工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本单位2020年度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缴费凭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报送)。
四、有关要求
(一)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年审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审查残疾人证真实性,按规定时间如实准确填报年审表册和相关材料。逾期未报送的,一律视同2020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市直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本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做好年审工作。
(三)年审工作完成后,市、县(区)残联将核定的各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传同级税务部门。各用人单位根据市、县(区)残联核定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向税务部门进行2020年度申报缴费。年审前已完成申报缴费并与年审结果存在差异的,根据年审结果修正申报缴费。
附件:
1.淮南市、县(区)残疾人联合会联系电话、地址一览表
2.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
3.安徽省用人单位从业残疾职工名册
淮南市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
2021年3月8日
淮南市、县(区)残疾人联合会联系电话、地址
残疾人联合会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
市残联 |
许惠 |
0554-2680797 |
财金大厦11楼劳动就业服务部 |
凤台县残联 |
陈向阳 |
0554-8220685 |
凤台县和谐家园小区凤台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部 |
寿县残联 |
陈宏 |
0554-4023175 |
寿县城投大厦 |
大通区残联 |
徐继红 |
0554-2519160 15655413038 |
大通区残联就业服务中心 |
田家庵区残联 |
张琳琳 |
18655488559 |
淮南市朝阳东路213号 |
谢家集区残联 |
吴迪 |
0554-5675494 |
谢家集区沿矿路淮谢四中院内 |
八公山区残联 |
段刚 |
0554-5617019 |
八公山区步行街老一小院内 |
潘集区残联 |
蔡士群 |
0554-4981366 |
潘集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毛集试验区残联 |
魏茹 |
0554-5395011 |
毛集试验区管委会一楼民政局(残联) |
附件2
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
(2020年度)
表 号:皖残统01表
制表机关: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批准机关:安徽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皖统函〔2004〕14号
计量单位:人
报送单位(盖章):
单位 基本 情况 |
法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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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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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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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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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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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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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日期 |
年 月 日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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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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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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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 人员 情况 |
从 业 人 员 |
从 业 残 疾 职 工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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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在岗职工 |
其 他 从业人员 |
合计 |
性别 |
残 疾 类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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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女 |
视力 |
听力 |
言语 |
肢体 |
智力 |
精神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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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1、“联系人”指负责此项工作的单位办事人员。2、“单位性质”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3、“经济类型”指国有、集体、私营、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其他。4、“从业人员”指在一定年龄以上,有劳动能力,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5、“残疾类别”指残疾职工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所注明的残疾类别。6、“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日期”指企业营业执照记载的注册日期。7、“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单位在职职工年工资总额÷当年在职职工人数。
附件3
安徽省用人单位从业残疾职工名册
(2020年度)
表 号:皖残统02表
制表机关: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批准机关:安徽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皖统函〔2004〕14号
报送单位(盖章):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录用时间 |
婚姻状况 |
现在岗位 |
身份证号码 |
残疾证号码 |
残疾类别 |
残疾等级 |
是否参加社会保险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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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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