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大通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地区有关单位:
《大通区2020年燃煤锅炉整治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6月19日
大通区2020年燃煤锅炉整治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区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确保颗粒物排放量减少,空气质量稳步提升,根据《关于印发淮南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淮府办秘〔2020〕27号)文件要求“全市行政区域内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应于2020年10月底淘汰或实行清洁能源替代”,现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在全区改造、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确保颗粒物排放量减少,空气质量稳步提升。
二、整治对象
全区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三、整治要求
2020年10月底前,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面清零,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四、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整治工作负总责,按照工作方案时限完成本辖区范围内燃煤锅炉的改造及淘汰工作,并建立台账。
1、负责对摸底名单内燃煤锅炉主体设备的拆解工作;
2、负责建立燃煤锅炉整治台账,对本辖区燃煤锅炉整治工作进行验收;
3、对逾期未完成改造的燃煤锅炉依法拆除。
(二)大通生态环境分局、区农村农业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整治燃煤锅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治燃煤锅炉工作,做到组织落实、措施得力、人员到位,确保政策执行到位,整治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引导。实行建账消账,各乡镇(街道)对燃煤锅炉整治进度进行统计,及时公开锅炉整治有关信息,宣传使用清洁能源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引导业主自觉配合改造,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