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人社局局长段丽莎就《八公山区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解读。
一、《方案》的制定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区人社局局长段丽莎: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2016〕10号),结合我区实际,切实做好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方案。
二、《方案》的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区人社局局长段丽莎:一是按照上级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二是响应国家号召,建立健全乡村医生队伍,解决偏远地区看病难问题。
三、《方案》的研判和起草过程是什么?
区人社局局长段丽莎:充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人社局草拟了本方案,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区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2月28日以淮八府办〔2020〕2号文件予以印发。
四、《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区人社局局长段丽莎:确保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顺利参保。
五、《方案》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区人社局局长段丽莎:一是确定在岗乡村医生的参保范围。具有区级以上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在注册村卫生室执业,承担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二是明确参保条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要按照市级相关文件执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相关社保政策规定执行。
六、《方案》的创新举措有哪些?
区人社局局长段丽莎:相比之前更加灵活、自由。在岗乡村医生可以自主选择养老保险种类,并出据《自愿选择承诺书》,载入个人档案。
七、《方案》的保障措施和下一步打算是什么?
区人社局局长段丽莎:规范参保程序。各镇卫生院负责参保登记、初审,汇总后报区卫健委审核。由我局负责办理乡村医生参保缴费等相关事宜。
下一步,我区将加强社会监督,对参保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