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复工复产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皖疫控办〔2020〕99号)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我区防疫情况,转发给各防疫成员单位和企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了维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做好疫情防控下的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劳动者的生活水平,特制定本指南。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充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研究决定转发本通知,于2020年2月16日以八疫控办〔2020〕62号文件予以印发。
四、工作目标
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封闭化管理。二是加强企业内部的消毒工作。三是减少人员聚集性活动,配备防护用品。四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五、主要任务
复工复产的企业必要时应该采取封闭式管理,对进出的车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发热、干咳的人员采取隔离观察,必要时要送往医院诊断治疗。企业要加强对工作环境的消毒工作。
六、创新举措
我区企业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健康监测制度,制定个人健康登记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轮班对员工开展体温检测,出具个人健康检测报告。加强与医疗机构的联系,对体温异常者,及时送往附近医院进行处理。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我区复工复产的企业要加强环境整治和消毒,在工作场所安装通风设施,确保空气流通,加强对地面和墙壁的消毒,对容易发生交叉感染的地点进行重点消毒。
下一步,企业要落实个人防护用品的保障,为企业员工配备医用外科口罩,员工工作时要全程佩戴口罩,设立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