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批复】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淮矿去产能收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准〈淮矿去产能收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淮城规〔2019〕2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淮矿去产能收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地块范围:
地块位于淮南市谢家集区和八公山区,原为谢一矿和李咀孜矿工业广场用地,面积59.24公顷(其中谢一矿地块19.73公顷,李咀孜矿地块39.51公顷)。
三、规划内容:
(一) 谢一矿地块:
编号:XYK—01,用地性质为商住综合用地(Rb),,用地面积19.73公顷,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
(二) 李咀孜矿地块:
SWA—1—01,用地性质为商住综合用地(Rb),用地面积14.86公顷,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
SWA—1—02,用地性质为铁路用地(H21),用地面积3.32公顷;
SWA—1—03,用地性质为商住综合用地(Rb),用地面积15.09公顷,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
SWA—2—01,用地性质为商住综合用地(Rb),用地面积3.37公顷,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
SWA—2—02,用地性质为铁路用地(H21),用地面积0.89公顷;
SWA—2—03,用地性质为商住综合用地(Rb),用地面积1.19公顷,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
SWA—3—04,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1),用地面积0.79公顷, 绿地率≥70%。
谢一矿和李咀孜矿地块用地商住综合用地总面积54.24公顷,其中商业比例均为10—50%。
同意地块的建筑限高、建筑退界、配套设施等控制指标,为下一步土地使用和建设管理提供依据。
四、你局要会同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到落实。
此复。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