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征集-意见反馈】关于《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情况说明
《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情况反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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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办发〔2019〕22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局牵头拟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2月26日至3月2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公众反馈意见4条,现将征求意见反馈情况汇总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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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反馈单位或个人 |
提出意见 |
是否采纳 |
是否采纳的原因或理由 |
1 |
网民留言 |
该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实施食品安全战略,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持安全第一、问题导向、预防为主、依法监管、改革创新、共治共享基本原则,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淮南提供坚实保障。 |
是 |
此意见对食品抽检工作明确任务指标有借鉴作用,在出台文件时已明确农产品抽检比例和食品抽检任务 |
2 |
网民留言 |
确定抽检不合格率,确保抽检有效性 |
是 |
已在文件中予以体现 |
3 |
网民留言 |
落实四个最严,从源头治理,狠抓综合治理,确保食品安全。 |
是 |
已在文件中予以体现 |
4 |
网民留言 |
食品安全关系到我们大家的切身利益,支持加强监管治理。 |
是 |
已在文件中予以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