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征集-意见反馈】关于征求《关于推进无物业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

发布时间:2020-04-28 17:40信息来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实现无物业小区(居民区)“有清扫保洁、有物业维修、有绿化养护、有安全防范、有停车管理”的基本物业服务目标。2020年3月27日至4月27日我局开展了《关于推进无物业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活动,通过网站留言、邮寄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共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3条,其中网站留言3条,采纳2条。

序号 反馈人 反馈意见 是否采纳 原因
1 网友 一、实施意见里没有明确物业责任,只有服务。 二、没有奖惩办法,应建立居民物业相互的奖惩办法。 三、应建立考评机制,居民对物业进行服务年度综合评价,决定物业奖惩的条件。 四、物业对于服务项目的时限性承诺。 五、居民对于物业费缴纳的责任与奖惩。 六、物业费的作用于公示。 采纳 意见贴合实际,可采纳
2 网友 我现在住的这个安置回迁小区,没有房产证,疫情以前都没有停车费的,现在物业开始收取停车费了。想咨询一下,这样是合法的吗? 未采纳 该问题非本次征求意见稿涉及内容
3 网友 一、征求意见稿中的0.50元的收费标准和《淮南市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收费标准》公布的c级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一样,但是征求意见稿的服务内容在物业客服,绿化管理等多个方面低于《淮南市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收费标准》c级物业标准,建议征求意见稿的收费标准按照0.35元的标准进行收费,这样政府奖补0.20元,业主缴纳0.15元。 二、按照《淮南市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收费标准》的规定业主与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征求意见稿中要求由街道乡镇一级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这样的行为有违反《行政许可法》的情况,建议改为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乡镇街道组织公开招标,由小区业主与物业企业签订服务合同。 采纳 意见贴合实际,可采纳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