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强对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提高打防管控能力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市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市政府和省际联席会议领导下,按照防暴恐、强防范、建机制、保平安的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多方施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坚持打击整治与建设长效机制相结合,严格落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石油管道企业主体责任,保持对打孔盗油等涉油案件的高压打击态势、有效遏制非法经营汽油案件频发势头,全面提升全市石油管道企业治安防范水平,全力维护能源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
二、主要职能
统筹协调全市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掌握分析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形势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安全保护工作制度、措施和规范;预防、打击打孔盗油、破坏管道及附属设施、非法经营汽油等涉油违法犯罪,维护管道及周边社会治安稳定;推动制定并督促落实办理涉油刑事案件法律适用的有关意见和石油石化系统治安反恐防范工作制度,切实提升司法机关惩处涉油犯罪的能力和石油管道企业治安防范水平;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地方、部门、企业落实安全保护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协调指导相关地方、部门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部门、地方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
市联席会议由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淮南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淮南石油分公司、中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安徽输油管理处淮南站、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淮南输气站等14个部门组成,市公安局为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市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减成员单位。
市联席会议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市联席会议成员。市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市联席会议确定。
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承担市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市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为联络员。
四、职责任务
市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市际联席会议部署、成员单位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和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主持。市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同时抄报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决定。
(一)市公安局。负责市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指导、监督油气企业安保防恐工作;严打整治打孔盗油等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推进落实散装汽油购销实名登记等管控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加强行刑衔接,依法办理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的涉嫌非法经营、生产假冒伪劣汽油等刑事案件;指导有关地方、部门处置涉油气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二)市委政法委员会。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部署及年度考核,对涉油气问题突出的地区加强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平安管道建设,组织开展有关督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三)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制定办理涉油刑事案件法律适用的有关指导意见并督促落实;指导县、区法院、检察院做好涉油刑事案件起诉、审判等工作。
(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加强对油气矿业权人勘查开采的监管,依法查处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油气相关问题纠纷。
(五)市生态环境局。实施对油气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依法查处环保手续不齐全、无环保设施及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协调配合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的衔接工作,协助司法机关做好污染环境案件鉴定等工作。
(六)市交通运输局。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非法改装运油车辆的打击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路查路检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
(七)市商务局。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成品油经营企业规范经营,督促其严格落实执行成品油进存台账制度,防范不合规油品进入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销售质量不合格、走私或非法炼制的成品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等工作。
(八)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跨县区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依法组织油气输送管道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做好有关成品油质量标准的宣贯工作,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筹协调各项规划的衔接;协调跨县区管道保护重大问题;鼓励和促进管道保护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十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淮南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淮南石油分公司、中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安徽输油管理处淮南站、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淮南输气站。严格落实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对本系统油气安保防恐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油气安保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加强保卫机构、保卫力量建设和安保经费投入,加强安全防范科技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安保防恐工作能力水平;加强内部管理,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维护企业内部安全稳定;参与、支持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刻认识涉油违法犯罪对能源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带来的严重危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本单位职责,主动研究谋划,落实针对性措施。要专人负责,制定方案,完善责任制度,确保打击整治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打防并举,协同攻坚发力。各成员单位要在市联席会议总体框架内,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开展专项打击、重点整治、综合治理、监督管理等工作,切实形成整体合力。要认真落实市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需要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重点问题。
(三)健全工作机制,全力推进落实。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制定落实定期报告、重大情况通报反馈、重大事项联合督办、重大活动专项部署等工作制度;要加强信息通报和沟通共享,及时总结工作,通报经验做法,分析形势、研究问题,督促推动工作落实。
(四)补齐短板弱项,切实提升能力。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适时开展联合调研,提出针对性措施并尽快解决。要深入查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切实提升打击整治能力和石油管道企业治安防范水平。
附件:1.全市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成员和联络员名单
2.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统计表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
全市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
召集人、成员和联络员名单
单位 |
成员(召集人) |
联络员 |
市公安局 |
王壮(召集人) |
王明杰 |
市委政法委员会 |
闫如宏 |
崔小鹏 |
市中级人民法院 |
查政权 |
肖丽 |
市人民检察院 |
芮红军 |
平艳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徐祖斌 |
蔡铁汉 |
市生态环境局 |
孙罡 |
吴磊 |
市交通运输局 |
鲍焕全 |
吴守东 |
市商务局 |
李超 |
郑锐 |
市应急管理局 |
严中山 |
叶忠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王传杰 |
戴义洲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王凌 |
褚薇薇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淮南销售分公司 |
董建军 |
韦林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安徽淮南石油分公司 |
于琰燚 |
葛学军 |
中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中 分公司安徽输油管理处淮南站 |
黄大可 |
周康 |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淮南输气站 |
邵连虎 |
杨传辉 |
附件2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统计表
序号 |
征求单位 |
修改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淮南市委政法委员会 |
无意见 |
|
2 |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无意见 |
|
3 |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 |
无意见 |
|
4 |
淮南市经济和 信息化局 |
无监管职责,建议不用将其单位列入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采纳 |
5 |
淮南市交通运输局 |
无意见 |
|
6 |
淮南市商务局 |
无意见 |
|
7 |
淮南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 |
无意见 |
|
8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 有限公司安徽淮南 销售分公司 |
无意见 |
|
9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淮南石油分公司 |
无意见 |
|
10 |
中石化销售股份有限 公司华中分公司安徽 输油管理处淮南站 |
无意见 |
|
11 |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淮南输气站 |
无意见 |
|
12 |
淮南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
1.“统筹协调全市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跨县区管道保护重大问题;鼓励和促进管道保护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调整为:统筹协调各规划的衔接;协调跨县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重大问题,鼓励和促进管道保护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2.建议增加“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淮南输气站”。 |
采纳 |
13 |
淮南市生态环境局 |
因生态环境局五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资质,建议将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删除。修改为:协助司法机关做好污染环境案件鉴定工作。 |
采纳 |
14 |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
建议联席会议成员增加发改委。 |
采纳 |
15 |
淮南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
1.“加强对油气矿业权人勘查开采的监管,依法查处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油气相关问题纠纷”改为: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加强对油气矿业权人勘查开采的监管,依法查处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协助省自然资源厅会同部门协调解决油气相关问题纠纷。 2.“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输油气管道发展规划……”内容改为由市发改委(能源办)职责任务。 |
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