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三社联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部署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淮发〔2018〕29号)精神,加快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有机整合、协同发展,统筹基层治理力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全面推开“三社联动”试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元参与、项目运作、联动治理”的工作思路,探索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联动机制,构筑以城乡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为支撑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合力营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区生活共同体机制,不断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建立“三社联动”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充分整合社会服务平台、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会资本和社区自治组织等多方面的服务资源和力量,有效回应辖区居民日益旺盛的各类社会服务需求,有力推进社区自治力量成长、具体社区问题解决、社区治理水平提升。到试点完成时,参与试点的街道(乡镇)中城市社区社会组织达到10家,农村社区社会组织达到5家,社区工作者中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数占社区工作者总数比例达40,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实现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三社联动”平台基础。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引领,由基层自治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具体运作管理,社区居民、志愿者、驻区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基层社区治理机制。在参与试点的县(区),依托街道(乡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等场所,建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站),按照每个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至少设置2个、每个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至少设置1个专业社工岗位标准,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并配备专职社会工作者。同时,成立社区专项基金,建立运营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为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治理提供场地、资源和平台。
(二)厘清社会工作职责任务。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通过购买岗位与项目相结合的方式,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派驻专业社会工作者负责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站)的统筹、运营和管理工作,开展社区服务、参与社区治理,具体内容包括:
1.基础工作类。开展走访调研,摸清社区居民尤其是困难人群、困境儿童、矫正对象、特殊老人等重点人群的服务需求,辅助开展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调查,帮助开展社会服务需求评估、方案设计、项目管理与行动研究,提出本社区“三社联动”的目标、方法、路径及落实方案。
2.专业服务类。围绕特殊老人、特扶家庭、社会救助群体、城市流动人口、困境儿童、社区矫正对象、残疾人等社区居民提供专业服务,试点期间每年开展至少3个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至少开展1次微公益创投活动。引导街道(乡镇)、社区成立志愿服务联合会,协助做好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与考核,引导和组织志愿者开展社会服务,所辖社区志愿者注册率不低于16,每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0个,注册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比率不低于10。
3.社区治理类。依托专业服务,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重点孵化培育社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培育发展至少5家依法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和5 家备案管理的社区服务组织,在此基础上引导社区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要立足社区实际,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服务组织开展孵化培育、能力建设、服务督导等专业支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推进社区居民自治,探索多元共治,增强党群凝聚力,创建文明和谐社区。
4.特色创新类。各试点社区可结合特点和实际,拓展丰富试点内容和范围,包括:社工人才培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培育、特殊人群服务、社区公益创投、社区协商、楼栋自治、“四位一体”红色物业、社区三工(党工、社工和义工)联动”和“两工(社工和义工)互动”、创新社区学院等,推动“三社联动”工作丰富和提升。
(三)培养社区服务人才队伍。依托街道(乡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建立社区学院和社会组织孵化园,探索社区服务人才培养“1+4”模式,即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重点,引领培育基层党务人才、志愿服务人才、基层自治人才和社会组织骨干人才等四类人才。通过水平评价、教育培训等,提升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志愿者骨干专业化服务水平,推动其向社会工作者转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微公益创投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使用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同时,建立健全四类人才的培训、使用、激励和保障机制,形成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纽带的“三工联动”和“两工互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作为社会组织承接社会服务项目的必备条件。
三、组织实施
首批试点工作为期一年,试点单位原则上每个县区选择一个街道(乡镇)的一个社区,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一家专业社工机构共同参与进行。具体工作分五个阶段来推进。
(一)谋划准备阶段(2020年6月-7月):下发试点工作文件,建立健全“三社联动”试点工作机制。试点县区民政局对标工作任务和相关要求,认真遴选确定参与试点的街道(乡镇)、社区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经县区政府确认后于7月底前报送市民政局。同时,指导完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站)建设和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社会工作者派驻等基础性工作。市民政局依据相关要求审定工作方案,并以书面形式确认试点社区和具体专业社工机构。同时市民政局配合县区统一选定专业督导机构同步开展督导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8月-11月):各试点单位依据试点工作方案全面推进试点工作。推进依据主要是实施市级层面批准确定的工作方案及其相关专业要求。原则上所有确定的任务和项目要全面启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中期评估阶段(2020年12月):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试点工作成效进行检查评估,通报经验做法和工作进展,研究存在问题,提出进一步工作计划,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市民政局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评估结果,安排部署工作。
(四)完善提升阶段(2021年1月- 2月):试点地区针对中期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措施,深化工作内容,拓展工作范围,在继续完成试点任务的同时,注重做好政策创制、经验推广、模式创新、品牌打造等工作。
(五)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3月- 5月):市民政局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和终期评估,向市政府提交总结报告。对试点期满验收合格的,授予参与试点的街道(乡镇)、社区“全市‘三社联动’示范点”称号。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主动作为。推进“三社联动”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民生工作有关论述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民政部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迫切需要,是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途径。县区政府及市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主责主业,砥砺创新发展、深化改革担当,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新时代社区治理工作的转型发展。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市政府成立“三社联动”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统一负责试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试点单位均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组织保障和统筹推进措施。
(三)明确职责、统筹推进。市民政局负责全市“三社联动”试点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评估,建立健全试点工作考核评估指导体系,支持总结推广有益的经验模式,研究制定全市“三社联动”政策文件。县区政府及民政部门负责试点项目行政管理,负责对试点街道(乡镇)的遴选推荐、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支持保障等工作,配合市民政局和第三方机构开展试点工作的调研、督导和评估工作,制定推动本地“三社联动”工作的政策文件。参与试点的街道(乡镇)和社区负责试点项目的协调推进,调配整合社区配置的各类行政管理资源,做好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社区社会工作者培养和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等基础性工作,为专业社工提供社区服务、参与社区治理让渡空间、搭建平台、提供支持。参与试点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负责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辅助社区开展基础工作、为特殊群体提供专业服务,培养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调动社区居民参与自治,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四)加大投入、形成合力。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试点建设,并制定经费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加强理论和政策研究,通过试点实施,及时总结提炼实践经验,深入研究“三社联动”规律与特点,总结形成具有一定代表性、可复制推广的实务模式,制度化、常态化推进“三社”良性互动、协同发展。
附件:全市“三社联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
附件
全市“三社联动”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邬平川 副市长
副组长:王 中 市民政局局长
孙道军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张琳娜 市财政局副局长
祝应茂 市人社局副局长
袁先进 市民政局副局长
施性平 寿县政府副县长
李传峰 凤台县政府副县长
曹 峰 田家庵区政府副区长
邵朝辉 大通区政府副区长
桂超林 谢家集区政府副区长
陈福建 八公山区政府副区长
程晓玲 潘集区政府副区长
柏发淮 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胡 涛 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王 毅 高新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王中(兼),副主任袁先进。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发生变动,由继任者自动接替,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