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谢家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发布时间:2020-05-11 21:24信息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前 言 1

一、 自然与社会经济情况 2

(一)自然概况 2

(二)社会经济条件 2

(三)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3

二、 规划实施情况 5

(一)规划实施情况 5

(二)规划实施评估结论 9

三、 指导思想、原则与依据 10

(一)指导思想 10

(二)调整原则 10

(三)调整依据 11

四、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情况 14

(一)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 14

(二)农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15

(三)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19

(四)基础设施等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调整情况 25

(五)其他用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29

五、 “三线”划定情况 30

(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30

(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情况 34

(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35

六、 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可行性分析 37

(一)规划调整完善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 37

(二)规划调整完善对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变化影响分析 37

(三)规划调整完善环境影响分析 38

(四)规划调整完善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分析 39

七、 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的保障措施 42

(一)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42

(二)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管理 42

(三)建立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激励机制 42

(四)加快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43

(五)加大规划实施公众参与力度 43

八、 附表 44

附表1  重点生态保护区名录 44

附表2  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表 45

附表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46

附表4  规划控制指标分解表 47

附表5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变化情况表 48

附表6  耕地面积规划平衡表 48

附表7  “三线”划定面积统计表 48

附表8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49





前 言
《淮南市谢家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自实施以来,在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基础设施和城镇发展的用地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十三五”规划编制并全面实施以来,特别是城乡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新情况、新问题的凸现,如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中的耕地、建设用地现状与《规划》编制时制定的土地利用目标发生较大变化,《规划》制定的土地利用布局、目标与客观实际、发展需求不协调、不适应,影响规划的权威性与严肃性。

为适应新形势下谢家集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落实区域发展战略和相关规划布局,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确保谢家集区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成果,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对《淮南市谢家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调整完善。

规划范围与现行规划保持一致,含淮南市谢家集区辖区内所有土地,土地总面积为27059.81公顷。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调整基期年为2014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采用2014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和相关权威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基础。本次调整完善工作重点对2015-2020年土地利用进行规划安排。

一、 自然与社会经济情况
(一)自然概况
谢家集区位于淮南市西部,淮河与东淝河之间,东经116°54′-117°01′、北纬32°32′-32°39′。东与田家庵区接壤,东南与长丰县为邻,西南与寿县以瓦埠湖、东淝河为界,西北与八公山区相连,北分二道河滩地与潘集区相交。境内中部较高,岗丘绵亘,北临淮河,南临瓦埠湖,地势低洼。丘陵自西北至东南绵亘于中部,占区境总面积的19.7%;天然湖泊分布四周,因采煤而形成的大、小塌陷区相嵌其间,水面占区境总面积的6%;平原洼地占区境总面积74.3%。属亚热带和暖温带过渡气候,年平均降雨量约937.2毫米,年平均气温在14.3℃~16.4℃之间。

(二)社会经济条件
全区辖5个街道、4个镇、1个乡、1个民族乡,共有45个社区、56个村委会,区政府驻平山街道。2014年末,谢家集区户籍人口32.16万人,其中非农人口21.94万人。全区地区生产总值84.43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6.6亿元,财政收入3.7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78.26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23亿元,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5547元和10839元。谢家集区地处淮南市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中心位置。淮河、东淝河与规划建设的江淮运河共同构成黄金水道。102省道、合淮阜高速公路、在建的商杭高铁穿境而过,高速公路淮南西出口坐落其间,毗邻正在建设的高铁站,距合肥新桥国际机场仅70公里。

(三)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1、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谢家集区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区土地总面积27059.81公顷,其中,农用地17218.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3.63%;建设用地4990.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44 %;其他土地4850.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93%。

(1)农用地

农用地中耕地13189.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74%。园地254.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4%;林地815.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1%。牧草地27.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0%;其他农用地2932.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84%。

(2)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4132.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27%,其中城镇工矿用地2082.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70%;农村居民点用地2049.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7%;交通水利用地789.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2%;其他建设用地68.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5%。

(3)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4801.06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49.31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17.75%和0.18%。

2、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利用程度较高、可开发土地面积较少

2014年全区已开发利用土地22209.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07%,土地农业利用率为63.63%,土地垦殖系数为48.74%,土地利用程度处于全市较高水平。2014年全区其他土地4850.37公顷,主要以河流水面和湖泊水面为主。

(2)城镇建设用地较多、布局比较分散

2014年谢家集区内各类城镇工矿用地合计2082.6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之比略高于50%。谢家集区是缘煤而建的工矿型城区,区内现有3座大中型煤矿和12对小型煤矿,城镇用地布局主要服从于产业布局需求,矿业布局主导城镇布局的结果是城镇用地布局分散,缺乏足够的集聚力。

(3)农村居民点用地占比较高、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较低

2014年,全区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2049.49公顷,与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相当,占全区国土面积的7.57%;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200.54平方米/人,远高于村镇规划标准规定的150平方米/人的人均用地标准,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二、 规划实施情况
(一)规划实施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前期,对《淮南市谢家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09-2014年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主要内容如下:

1、规划主要调控指标执行情况
(1)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2009-2014年,耕地面积总体呈现增加态势,净增211.76公顷;2014年全区耕地面积为13189.16公顷,比规划确定的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12381.15公顷)高出808.01公顷,全区严格落实了耕地保有量目标任务,目标完成率为106.53%。

规划确定全区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10282.80公顷,2014年全区实际划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为10674.05公顷,目标完成率103.80%,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得到了严格落实。

(2)建设用地规模指标

2014年,谢家集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4990.48公顷,2009-2014年建设用地增量为225.75公顷,指标使用率为30.72%(低于评估时点阶段目标45.45%),指标剩余量为509.02公顷。

2014年,全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4132.13公顷,2009-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增量为215.90公顷,指标使用率为27.78%,指标剩余量为561.26公顷。

2014年,全区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082.64公顷,2009-2014年城镇工矿用地增量为216.42公顷,指标使用率为36.48%,指标剩余量为376.84公顷。

2014年,全区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2049.49公顷,2009-2014年农村居民点用地净减0.53公顷,未像规划预期那样出现增加,剩余农村居民点用地增量指标充沛。

2014年,全区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858.35公顷,2009-2014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增量为9.85公顷,未能像规划预期那样出现降低。

规划确定2020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3项控制目标分别为700、610.46和479.21公顷。2009-2014年,全区3项指标分别使用了317.29、312.29和212.83公顷,指标剩余量分别为382.71、298.17和266.38公顷。

2014年末,全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73.32平方米,与2009年相比人均减少9.73平方米,并未像规划预期那样出现大幅增加,远低于规划2020年全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值(125平方米)。

2、生态用地变化情况
评估期内,生态用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土地)规模呈现减少态势,净减172.42公顷,至2014年末为19136.52公顷,大于规划2020年目标值(18813.49公顷)。其中,耕地、园地规模增加明显;林地(-42.80公顷)、牧草地(-0.10公顷)、水域(-392.77公顷)、自然保留地(-3.59公顷)均有所减少,且至2014年末均低于规划2020年目标值。除耕地、园地以外的生态用地减少,主要受到耕地开垦、城乡建设占用、农业结构调整等影响。

3、规划布局和分区执行情况
规划将谢家集区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四个空间管制分区,并制定了相应的空间管制规则。

规划实施过程中,各项重点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划定的允许建设区范围执行,各项重点建设项目尽可能落入允许建设区范围内,不在允许建设区范围内的,通过规划布局调整来满足项目用地需求,做到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增加。截止2014年谢家集区管制分区执行情况良好,没有因规划调整改变限制建设区布局和面积的情况,也没有项目落入禁止建设区。

4、土地利用结构目标执行情况
规划至2020年,各项比例为62.46%:20.32%:17.22%,规划的主导方向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比重略有增加,其他土地比重减少。规划实施至2014年末,全区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面积比例为63.63%:18.44%:17.92%,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的变化趋势与规划安排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向一致。

5、重点建设项目落实情况
规划实施期间,谢家集区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和“保重点、保急需、保开工”的原则筛定项目,对接指标定地块,科学统筹,优先确保了全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用地需求。在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中,除商杭城际铁路、淮六路、省道102改建工程、汽配城项目、东华怡乐生态园和望峰岗失地农民创业园6个项目,受项目进度影响暂未进入用地程序,其他规划重点项目均已经予以安排用地,切实保障了项目用地需求。

6、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截止评估时点,规划中提出的各种实施保障措施逐步得到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配套措施日趋完善。规划实施期间,健全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完善了耕地保护责任机制,大力保护了基本农田,认真执行了占补平衡制度;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加大了动态巡查力度,强化了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完善了规划公示和舆论宣传制度。

7、规划实施定量评价
谢家集区规划实施的综合评估分值为94.11分,其中规划主要指标实施情况得分99.83,用地结构和布局变化得分81.97,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得分95.55,规划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得分86.80,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匹配度得分为100。评估结果为规划实施总体状况优秀,但用地结构和布局变化情况、规划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和节约集约用地情况有待提高。

(二)规划实施评估结论
根据《淮南市谢家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09-2014年实施评估结论,《规划》总体执行情况优秀,但是《规划》当前的现势性与可操作性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形势,亟需尽快启动规划调整程序,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时序和布局安排。

规划总体实施效果良好,对促进谢家集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很好的综合效应。但是,受到规划自身与外在因素的综合影响,规划在实施过程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规划实施至今,各乡镇建设用地指标剩余不均衡、指标趋紧与过剩并存,可能会影响到今后各乡镇的均衡发展;各项建设和采煤塌陷对耕地、基本农田影响较大,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实现难度有所提高;规划对于农村居民点用地预测与实际偏差大,农村居民点有所缩减,但是节约集约程度较低;规划本身与其他部门规划之间的协调度有待提高;规划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难以满足十三五期间各项建设发展需要。

可见,虽然规划在编制时,已结合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背景做了前瞻性的安排,与相关部门和行业规划也进行了充分衔接;但是规划实施以来,随着宏观经济发展背景的变化,国家、省、市在重大发展战略上做出了相应调整,对谢家集区土地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提出了新的要求,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重大布局已经无法很好地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三、 指导思想、原则与依据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全面落实《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调整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以二次调查连续更新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底数”,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逐级控制的约束性指标和总体布局为“底盘”,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为“底线”,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促进“多规合一”,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二)调整原则
1、保持稳定,适度调整
坚持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总体安排不变,适度调整主要指标和用地布局。

2、坚守职责,保障发展。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应保尽保,数量质量并重。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优化结构布局。充分发挥土地承载功能,通过调整结构和优化布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3、上下结合,统筹兼顾。
注重与上级规划的衔接和对下位规划的引导,统筹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需求与可能,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兼顾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4、充分衔接、深度融合。
充分结合“三线” 划定、“多规合一”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整治规划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衔接,强化深度融合,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规划方案。

(三)调整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07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

2、相关政策文件
(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41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25号);

(4)《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发〔2013〕173号);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6)《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前期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5﹞312号);

(7)《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6﹞125号);

(8)关于转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淮国土资函﹝2016﹞399号);

(9)《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省级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7〕70号)。

3、相关规划
(1)《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谢家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谢家集区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4)《安徽省淮南市采煤塌陷区土地综合整治规划 (2009~2020年》;

(5)《淮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6)《谢家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7)《淮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8)《淮南市“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

(9)《淮南市“多规合一”规划》;

(10)淮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山南新区)智造园区规划;

(11)淮南市谢家集区相关乡镇村庄布点规划;

(12)《淮南市谢家集区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规划(2012~2020年)》。

(13)《淮南市谢家集区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14)《淮南市谢家集区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15)《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4、相关规程文件
(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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