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保基本民生】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叶孟中解读《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1-07 08:51信息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日前,淮南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淮府〔201959号)。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叶孟中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为推动全省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2019427日,省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在霍山县组织召开安徽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会,副省长杨光荣出席会议并讲话。428日,省政府在合肥市组织召开全省旅游业发展大会。省委书记李锦斌对做好旅游改革发展工作作出批示。省长李国英出席会议并讲话。20195月下旬,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分别出台了《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省、市旅游产业发展要求和全域旅游理念,以打造独具特色的旅游目的地为目标,落实旅游活动全域化、旅游配套全景化、旅游监管全覆盖、社区居民全参与、旅游成果共分享全域发展要求,以旅游产业融合、旅游公共服务、旅游治理机制体制改革创新等为主要抓手,以县(市、区)域为重点,分批次、分区域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培育旅游精品,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着力推动旅游业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从粗放低效方式向精细高效方式转变,从封闭的旅游自循环向开放的旅游 ”转变,从企业单打独享向社会共建共享转变,从景区内部管理向全面依法治理转变,从部门行为向政府统筹推进转变,从单一景点景区建设向综合目的地服务转变,实现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效益最大化的全域旅游发展目标。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将旅游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的意见》(皖发〔2017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41号),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我局起草了《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书面征求了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等31家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建议,我局对《实施意见》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于20191219日通过了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20191230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淮南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目标,启动实施十四五文化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全力推动旅游业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旅游产品由观光型向观光、休闲、康养、度假复合型转变,旅游品牌由省内知名向国内外知名转变,旅游产业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效益最大化的水平和层次显著提升,旅游产业支撑力、综合带动力、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旅游业对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建设的贡献大幅度提高,基本建成创新型文化和旅游强市。

五、主要任务

重点实施精品打造、项目建设、四级联建、两翼协同等四大工程举措,每个工程分别明确了目标任务、实施内容和工作机制。一是旅游强市五个一批精品打造工程。对景区、线路、业态、商品、企业等5个领域进行提质升级。到2022年,建成一批旅游精品景区、精品线路、新兴业态、特色商品和领军企业。二是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工程。重点支持省级、市级、县级旅游项目建设,到2022年,建成一批规模大、水平高、效益好的旅游精品项目。三是全域旅游四级联建工程。以各县市区为主体,积极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到2022年,建成1个文化旅游名县、3-5个特色旅游名镇、5-8个特色旅游名村、10-15个休闲旅游示范点。四是旅游市场营销和监管服务两翼协同工程。坚持系统营销、全面营销理念,培育1—2个国家级文化旅游品牌,塑造楚风汉韵 能源之都旅游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淮南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坚持软硬件两手抓”“两手硬,营造良好旅游环境。坚持依法治旅,创新管理体制,增强治理效能,提升服务品质,形成综合产业综合抓的工作局面,构建适应我市全域旅游发展模式的旅游市场监管体系。

六、创新举措

结合淮南特点,打造楚汉文化寻源之旅”“湿地休闲观光之旅”“淮河风情览胜之旅”“红色经典缅怀之旅”“民俗文化祈福之旅”“乡村生态体验之旅等一日游和两日游精品线路。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旅游改革发展各项职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二是加强规划引领。加强旅游规划统筹协调,将旅游业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林业发展等相关规划中,建立规划评估与实施督导机制。三是加强财政金融支持。统筹市文化和旅游发展相关专项资金,采取项目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发展改革、财政、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部门在安排有关专项资金时,要向全域旅游重点项目倾斜。四是加强基础配套。推进干线公路与重要景区连接,增强旅游客运、城市公交对旅游景区、景点的服务功能,提高旅游景区可进入性。推进城市绿道、骑行专线、登山步道、慢行系统、交通驿站等设施建设。五是加强用地保障。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适当向旅游领域倾斜,适度扩大旅游产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旅游重点项目和乡村旅游扶贫项目用地。六是加强人才保障。加强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鼓励规划、建筑、设计、艺术、管理等各类专业人才通过到基层挂职等方式帮扶指导旅游业发展,重点培养旅游研究型专家、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和职业经理人,积极推进涉旅行业全员培训。七是加强考核激励。将全域旅游发展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优先支持列入四大工程的旅游重点项目、企业等创新中国成立家级、省级相关品牌。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旅游规划统筹协调,完善旅游规划体系,建立规划评估与实施督导机制。二是完善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市县旅游集散体系。三是旅游人才集聚行动,强化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校企合作,强化旅游人才基地建设,加强旅游部门及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四是考核激励。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对各县市区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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