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程序开展情况】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5-28 10:43信息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部门征集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4号),市经信局牵头起草了我市《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相关单位意见,请于于5月6日下午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

联系人:5361525;邮箱:505720445@qq.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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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

《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征求意见情况表
序号 单位 是否反馈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1 市商务局 第13条,“对展位费、运输费等给予补助”,删除运输费。 采纳
2 市市场监管局 1、第3条,增加“对专利权人涉外维权诉讼费,按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维权费用补助,补助最高可达10万元”。 采纳
2、第4条,增加“对获得驰名商标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安徽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组织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分别奖励20万、10万,新认定的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奖励10万、5万元;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奖励20万、10万,获得安徽省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10万、5万元的奖励,通过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验收的给予奖励10万元”。 采纳
3、第4条,“荣获安徽名牌的企业奖励10万元”修改为“荣获安徽省制造业(服务业)高端名牌的企业奖励10万元”。 采纳
3 市消防支队 第7条,责任单位“市消防支队”修改为“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纳
4 市财政局 1、第2条, “对省认定的成长型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每户企业最高贴息50万元”,修改为“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型小微企业,其当年发生的一年期或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根据已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补贴。贴息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予以执行,每户企业补贴不超过50万元”;
2、第4条,“ 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和安徽工业精品培育提升行动,对获得国家‘三品’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修改为“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和安徽工业精品培育提升行动,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企业,获得国家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3、第9条,“鼓励上市(挂牌)企业再融资(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公司债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融资额的3%给予不超过75万元的奖励”,修改为“鼓励上市(挂牌)企业再融资(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公司债券),对上市(挂牌)企业再融资(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公司债券),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 由同级财政按照融资额的3%,给予不超过75万元的奖励”;
4、第13条,“对在国家级、省级媒体进行广告宣传的专精特新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的补助”,修改为“对在国家级、省级媒体进行广告宣传的专精特新企业,且年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或新开发产品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广告费用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分别不超过10万元、5万元。”
采纳
5 市政府办 2、第17条,“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区、园区要及时总结推进专精特新、破解发展难题、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形成有利于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删除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纳
1、第14条,“依托‘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在项目申报、资金支持、科技创新、融资促进、市场开拓、公共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修改责任单位为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信局;
未采纳,按省文件表述。
6 市发改委 1、第7条,“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责任单位删除市发改委。



未采纳,按省文件表述。
2、第7条,“支持企业自主选择用气路径,切实降低工业用气价格”建议删除。 采纳
3、第7条,“重点针对供水、供电、供气、消防等公共服务领域,……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责任单位删除市发改委。 未采纳,按省文件表述。
4、第9条,“建立中小企业上市培育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融资额3%给予不超过75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删除市发改委。 未采纳,按省文件表述。
5、第13条,“加大对企业研发的‘首台套’……不得超出招标项目实际需要或套用特定产品设置评价标准、技术参数等”,责任单位删除市发改委。 未采纳,按省文件表述。
7 市经开区 第2条,“对当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修改为“对当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未采纳,按市政府2019年33号文件表述。
8 市人社局 无意见。
9 市科技局 无意见。
10 市教体局 无意见。
11 市自然资源局 无意见。
12 市城乡建设局 无意见。
13 市应急局 无意见。
14 市数据资源局 无意见。
15 市公管局 无意见。
16 市税务局 无意见。
17 市供电公司 无意见。
18 市工商联 无意见。
19 人行淮南中心支行 无意见。
20 淮南银保监分局 无意见。  
21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无意见。
22 市委组织部 无意见。
23 市委宣传部 无意见。
24 市委统战部 无意见。
25 市总工会 无意见。
26 市妇联 无意见。
27 团市委 无意见。
28 八公山区 无意见。
29 毛集实验区 无意见。
30 寿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31 凤台县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32 大通区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33 田家庵区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34 谢家集区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35 潘集区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36 市高新区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37 市煤化工园区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涉企意见征集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4号),市经信局牵头起草了我市《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各相关企业意见,请于于5月6日下午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

    联系人:5361525;邮箱:505720445@qq.com


    附件1: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各相关企业名单.xlsx


                                                    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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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企意见反馈

    序号 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1 安徽八公山豆制品有限公司 无意见。  
    2 安徽春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无意见。  
    3 安徽盛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无意见。  
    4 安徽柯林医疗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意见。  
    5 淮南安信泰科技有限公司 无意见。  
    6 安徽洁诺德塑胶包装有限公司 无意见。  
    7 安徽风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意见。  
    8 淮南国立液压装备有限公司 无意见。  
    9 淮南东华欧科矿山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无意见。  
    10 淮南市富华服饰有限公司 加大对企业政策及资金扶持力度。 未采纳,缺乏针对性。
    11 淮南宏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无意见。  
    12 安徽华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无意见。  
    13 安徽徽之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无意见。  
    14 淮南市金德实业有限公司 无意见。  
    15 安徽蓝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无意见。  
    16 绿十字(中国)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无意见。  
    17 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第9条,增加“实行精准帮扶,分层管理,对确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又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的专精特新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帮助企业上市融资,拓宽地方招商引资渠道”;
    2、第16条,增加“定期召开调度会”。
    未采纳,省文件未包含此类内容。
    18 安徽南澳地毯有限公司 无意见。  
    19 平安开诚智能安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第2条,增加“流动贷款贴息在实施中能够对企业在各个财务公司的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 未采纳,不符合省政策内容。
    20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无意见。  
    21 淮南万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无意见。  
    22 安徽万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无意见。  
    23 安徽远达催化剂有限公司 无意见。  
    24 淮南白蓝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无意见。  
    25 淮南徽旺豆制品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无意见。  
    26 安徽鑫宏机械有限公司 无意见。  



    政策文件

    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淮府办〔2020〕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小企业要聚焦主业,加强自主创新,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冠军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补强产业基础和产业链短板、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挖掘企业和区域特有资源、促进重点领域产业业态创新四条路径,以企业和企业家为主体,以政策协同为保障,培育打造一批专精特新冠军企业,为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树立标杆,为实现制造强市目标、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淮南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2022年,认定市专精特新企业100户、培育省专精特新企业100、省专精特新四个一百冠军企业10,力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实现零的突破,壮大具有持续创新力和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示范群体,成为引领我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二、发展路径

    (一)坚持专业化发展。引导中小企业聚焦主业实业,专心细分市场,专注核心业务,重点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制一批关键设备和先进材料,培育专注四基领域、补强产业基础和产业链短板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

    (二)坚持精品化发展。引导中小企业坚持质量第一、品质至上,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为主攻方向,推进精益生产、精细管理、精心服务,以适配的品种、精良的品质、美誉的品牌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培育拥有行业标准话语权和品牌影响力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

    (三)坚持特色化发展。引导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研制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打造百年老店,培育掌握独门绝技、占据独特市场地位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

    (四)坚持创新化发展。引导中小企业坚持创新驱动,围绕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激发新经济新动能,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具有鲜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特征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综合实力

    1全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针对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完善捕捉寻找、孵化培育、扶持壮大机制,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制度和政策体系。(市经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坚持市、县区(园区)联动,建立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每年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20户以上,培育一批省级成长型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争创一批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提升专精特新发展质量和专业化水平。(市经信局,各县区、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持企业做强做优。加大对升规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当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10元,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并列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重点培育对象。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型小微企业,其当年发生的一年期或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根据已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补贴。贴息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以执行,每户企业补贴不超过50万元。对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50元。(市经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发企业创新活力。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创建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各类双创载体,参与各类双创大赛,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奖补。(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产学研用合作机制,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研发机构、共用研发设备、共享科研成果。对在淮企业购买高校院所先进技术成果并在淮转化、产业化,同时在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完成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额(依据转账凭证),给1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可达100万元。(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走出去步伐,支持企业参加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和境外投资。鼓励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并购拥有核心技术、重大发明专利或知名品牌的国外企业。(市商务局负责)强化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对已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每件资1万元;对已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万元(每项发明专利最多资2个国家);对专利权人涉外维权诉讼费,20%比例给予一次性维权费用补助,补助最高可达10万元。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分别奖励20万、10,新认定的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分别奖励10万、5万元;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奖20万、10,获得安徽省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10万、5万元的奖励,通过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验收的给予奖10(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质量品牌建设。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鼓励企业瞄准国际先进标准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对获得驰名商标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安徽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10万元。对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组织奖20万元,荣获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奖励40万元,荣获安徽省制造业(服务业)高端名牌的企业奖励10万元,荣获安徽省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的示范企业和安徽省卓越绩效奖的单位分别奖5元。(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和淮南工业精品培育提升行动,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企业,获得国家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5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工业精品,每个给予一次性奖10万元,单个企业奖补总额不超20元。(市经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要素供给

    5保障企业用地需求。鼓励县区、园区建设标准工业厂房,允许按幢、按层等可独立使用、有固定界线的封闭空间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对因增资扩产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安排用地指标;对租用标准工业厂房的,各县区、园区优先予以安排并对租金给予一定优惠;对需要完善不动产权属登记手续的,在法律法规框架内,一企一策限时解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6化企业人才支撑。鼓励专精特新企业与学生、职业院校签订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协议,并按月发给定向培养生在校学习补助,企业所在县区、园区给予对应补助。(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各县区、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对企业全职引进的各类急需人才,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经费资助,所需租房补贴、安家费以及科研启动经费等人才开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税前列支。(市委组织部、市税务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开辟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可不受论文等资格限制,做到应评尽评。(市人社局负责)鼓励企业引进国内外工程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等急需紧缺人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资助。(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各县区、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7低企业成本负担。全面落实国家已出台的各类减税降费政策,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万名税干进万企活动进行对接。(市税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全面落实国家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重点针对供水、供电、供气、消防等公共服务领域,规范整治指定交易、差别待遇、违规费用及附加不合理条件等行为,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国网淮南供电公司、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缓解融资难题

    8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参与全省千家百亿融资行动计划,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千名行长进万企活动进行对接,力争每年100家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信贷融资15亿元。(人行淮南中心支行、淮南银保监分局、市经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金融机构适当提高抵质押率,扩大商标、专利、设备等可接受抵质押物范围。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贷款融资的,纳入政银担贷款业务,并按照融资额度给予贷款利息和评估费用补助。(淮南银保监分局、人行淮南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省专精特新企业信用担保贷款业务,鼓励担保机构取消反担保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优先申报省级保费补贴。落实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引导担保机构扩大业务规模,降低担保费率。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资金和续贷过桥资金作用,扩大对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支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9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建立中小企业上市培育机制,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对在省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的企业,在省奖励的基础上再奖励10元。对企业上市(挂牌)企业再融资(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公司债券),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由同级财政按照融资额3%,给予不超过75万元的奖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起,每年筛选一批优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市经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善社会信用体系。完善市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整合税务、市场监管、海关、司法、水费、电费、气费以及社保等领域的信用信息,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查询机制,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为专精特新企业增信。(市发改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区块链技术在数字金融、供应链管理等领域应用。支持社会化征信机构对专精特新企业开展信用评级服务。(市发改委、淮南银保监分局、人行淮南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融通发展

    11深化企业协作配套。鼓励大型企业向专精特新企业开放共享资源,围绕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打造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创新网络。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行动计划,举办专精特新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配套合作对接活动,开展产业链上下游专业化协作,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新生态。(市经信局负责)积极融入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联盟,更好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专业化协会作用,搭建企业之间的信息、技术、资源等交流合作平台。(市经信局负责)

    12升两化融合水平。推动专精特新企业研发设计、协同办公、供应链管理等信息化应用系统登云,对企业登云费用给予补助。引导专精特新企业推进生产线智能化改造,推动低成本、模块化的智能制造设备和系统在企业部署应用。对新认定的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化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争创一批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市经信局负责)

    (五)改进服务保障

    13助力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参加世界制造业大会等各种专业性、行业性展会,扩大境外展会推荐目录范围,对展位费等给予补助。对企业在央视媒体进行精品安徽集中宣传推介的,对入选企业的广告推广费在省级奖补的基础上,再按照推广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在国家级、省级媒体进行广告宣传的专精特新企业,且年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或新开发产品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广告费用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分别不超过10万元、5万元(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区、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对企业研发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扶持力度,列入《安徽省三首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产品投标时,招标单位不得提出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不得超出招标项目实际需要或套用特定产品设置评价标准、技术参数等。(市公管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按规定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市财政局负责)

    14强公共服务供给。健全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打造一批专业性、区域性公共服务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在省奖补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奖5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专精特新企业管理咨询与诊断活动,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围绕技术改造、两化融合、管理创新、工业产品设计等方面开展对标诊断,对单个企业最高可给予20元的费用资助。(市经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依托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市和县区、园区重点联系包保名单,在项目申报、资金支持、科技创新、融资促进、市场开拓、公共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探索建立市、县区(园区)重点企业首席代办员(服务员)制度。(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各县区、园区负责)

    15视培育企业家队伍。鼓励企业参加新徽商培育工程和专精特新经营管理领军人才订单式培训。(市经信局负责)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家服务档案,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家纳入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对象。(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荐优质专精特新企业参加省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和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表彰,对获得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的企业开展专题宣传报道。(市工商联、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拓宽培养渠道,加快走出去步伐,组织企业家海外培训考察,每年组织20以上省专精特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赴发达国家学习。(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市经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组织协调

    16强统筹协调。市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强化整体部署、协同推进和督促指导,市财政统筹利用支持产业发展的市级财政资金,确保产业发展政策资金逐年增加,落实好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政策。(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园区要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各县区(园区)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财政局,各县区、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强化舆论宣传。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区、园区要全面落实中小企业一法一条例,大力宣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树立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创业创造先进典型,进一步强化专精特新发展导向,并在各类评选表彰活动中向专精特新企业倾斜。(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各县区、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区、园区要及时总结推进专精特新、破解发展难题、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形成有利于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各县区、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0年5月19日

    可下载文本: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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