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征集-意见反馈】关于社会公众对《淮南市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情况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64号)及市领导批示,由我局结合实际情况,代市政府办公室草拟了《淮南市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2020年9月7日,市财政局全文公布《淮南市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截至征求意见结束之日10月8日,未收到任何修改意见。
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