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意见征集】关于公开征求《淮南市2020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0-02-15 10:12信息来源:市扶贫办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扶贫办、各有关企业:

现将《淮南市2020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送给你们,请各县区、各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于2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修改意见(加盖公章的JPG图片或PDF文档)反馈至市扶贫办(逾期不反馈,视作无意见)。

联系人:汤  昊,联系电话:5361721,6678892。

邮箱:ahhnfpb@126.com

附:《淮南市2020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20年2月15日

淮南市2020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2020年继续在全市开展脱贫攻坚“四季攻势”,坚持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2-4月开展“春季攻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集中力量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为决战决胜之年开好局、起好步。为打好脱贫攻坚“春季攻势”,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

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切实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基本标准,深化问题整改,补齐短板弱项,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统筹兼顾,做好贫困地区疫情防控工作

(一)及时掌握疫情情况。持续跟踪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和扶贫干部疫情情况,特别是密切关注涉及贫困群众的疫情。组织乡村干部和驻村干部,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逐户逐人认真排查,准确掌握本区域涉贫疫情发生情况。持续抓好疫情数据共享比对,及时掌握贫困人口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全面摸清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影响。了解掌握所有驻村工作队员要在岗情况、工作开展情况;摸清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的现状和需求;摸清疫情对产业扶贫的影响,重点是村级扶贫资金项目开工复工情况;摸清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情况、返回数量,下步务工意向等(在湖北务工的单独统计)。(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三、多措并举,确保贫困群众稳定增收

(一)大力推进产业扶贫。引导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因地制宜发展种养殖等项目。组织好种苗、农资供应,做好春耕备耕工作,确保农业生产不受影响。严格落实2020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80%以上用于公益性岗位和支付贫困户劳务费的新要求。(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二)大力推进就业扶贫。合理开发乡村公共卫生、消毒保洁、宣传防控等临时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因疫情暂时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采取“就业扶贫车间+居家生产”“企业订单+居家生产”等方式,帮助贫困人口居家就业。加强就业信息服务,加大网络、电视等媒介招聘力度,推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引导贫困劳动力分批有序错峰外出务工。创新培训方式,加强贫困劳动力实用技能和就业创业培训。大力支持就业扶贫车间积极恢复生产经营,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就业。(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

(三)大力推进消费扶贫。积极推进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积极组织定点帮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定点采购帮扶县区贫困村的农副产品。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构建扶贫产品线上线下销售体系,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解决疫情防控期间的农副产品销售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大力推进电商扶贫。指导和帮助有条件的电商企业、电商服务网点开展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信息收集,发挥农村电商服务网点在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产品上行和生产资料下行功能,帮助贫困地区拓展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

(五)大力推进金融扶贫。针对贫困户春季生产需要和恢复生产需求,对符合申贷、续贷、展期、追加贷款等条件的给予资金支持确保应贷尽贷。简化业务流程手续,方便贫困户贷款。适当延长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贫困户的还款期限,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间继续执行原合同条款,各项政策保持不变。鼓励支持保险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增品扩面,切实扩大保险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行淮南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淮南分局)

四、明确任务,抓好脱贫攻坚重点工作

(一)抓好“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工作。结合疫情排查,逐户逐人核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保局、市教体局、市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扶贫办等)

(二)抓好各类问题整改。抓好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省考核、评估反馈及“大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因疫情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明确整改责任,一体推进、一体解决。(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抓好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完善项目库建设,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调整,动态更新,及时备案;按时序要求尽快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落实到项目,针对疫情影响造成的短板弱项,调整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抓紧启动项目招投标,提前备工备料,推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尽早开工复工。因地制宜、采取措施,组织贫困劳动力参与扶贫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区、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扶贫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四)抓好防范返贫和新的致贫。制定出台《淮南市关于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意见》,加强已脱贫人口、边缘人口的监测管理。(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扶贫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五)抓好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普查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做障等前期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国调队、市扶贫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六)抓好精准帮扶工作。驻村工作队要在协助乡村两级开展疫情防控的同时,抓好调查摸底、工作谋划、项目库完善等工作。帮扶责任人要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加强沟通联系,优化调整“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等帮扶措施。定点帮扶单位要积极对接帮扶村,帮助解决疫情防控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凤台县、寿县加强县域结对帮扶对接,及时签订帮扶协议,开展联动合作、互援互助,调整优化工作计划,科学谋划帮扶项目。推进“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落实帮扶资金项目,复工、开工企业要充分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等平台,积极倡议,充分发挥接受社会捐赠、开展“点对点”帮扶等方面的优势。(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区、市工商联、市扶贫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七)抓好攻坚能力提升培训。紧扣脱贫攻坚中心任务,掌握脱贫攻坚形势、政策变化内容,分级分层、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开展脱贫攻坚能力培训。(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区、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

五、压实责任,强化保障措施

(一)压实压紧责任。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担当作为、求真务实,层层压实责任,统筹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市县两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坚持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相结合,全面排查问题和重点暗访相结合,扎实推进四级书记遍访行动,压紧压实纪委监委、行业主管部门、县区、乡、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的责任,进一步发挥基层党支部的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保持攻坚态势。坚持如期全面完成任务不动摇,工作总体部署不能变,努力克服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将脱贫攻坚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全面启动各项工作,抓紧向前推进。(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改进工作作风。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防履职尽责不到位、各项工作落实不到位、作风漂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提升数据质量,加强数据比对、分析和利用,减少填表报数,减轻基层负担。关心关爱基层扶贫干部,解决他们工作生活困难,做好疫情安全防护,保障身心健康。(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各县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做好分析总结。各县区、各行业牵头部门逐月对脱贫攻坚形势进行分析,每月月底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形势分析情况以及下个月工作安排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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