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污染防治】《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7 10:55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送〈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我市于201812月以淮府办秘〔2018246号文发布了《淮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两年来,对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20197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应急预案修订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要求。20203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出各市、省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结合近年来实际变化情况,我市修订了《淮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并于202011月印发实施。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着眼于内源污染的管控,有效降低我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污染峰值,改善环境质量;同时提出了重污染天气条件下应急响应的措施,最大限度减小重污染天气对全市生产生活的影响。

、起草过程

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应急预案》初稿。经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对《应急预案》修改完善,经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提交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淮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努力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减缓污染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共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警预报、应急响应、总结评估、应急保障、预案管理七个方面内容。总则部分从编制目的、编制依据、使用范围、工作原则上做了明确说明;组织指挥体系部分从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两个方面做了规定,明确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预警预报部分从分级标准、监测预警、预警发布、调整、解除五个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应急响应部分为预案的核心,从黄色、橙色、红色三个级别的预警响应方面分别做了明确详细的规定;总结评估部分主要为应急响应后的调查评估;应急保障部分从人力、财力、监测、通信、纪律五方面做了相应的保障性规定;预案管理部分从预案宣传、培训、演练、修订等六方面做了明确要求及说明。 

六、创新举措

1、调整了红色预警启动条件。参照安徽省新修订的预警条件,将市区范围内AQI日均值达到500将持续24小时及以上修改为市区范围内AQI日均值达到500”,即可启动红色预警。

2、对重点行业实施差异化分级管控。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制定技术指南》,对钢铁、水泥、砖瓦、玻璃、制药等39个重点行业进行绩效评级,实施差异化分级管控,鼓励行业内先进企业的优先生产。

3、进一步严格机动车限行措施。黄色预警下强制性减排措施由禁行区内全天禁止黄牌照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含变行拖拉机)和柴油三轮车等高污染车辆通行(除县区内企业或项目单位因工业生产、安全保障、生鲜、冷链、药品和其他应急配送需求的有通行证车辆及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燃气车辆外)调整为禁行区内全天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机动车通行(除军队、警务、消防、急救、抢险、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公交车外);橙色预警下强制性减排措施增加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车辆)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红色预警下强制性减排措施增加建成区范围内禁止散装建筑材料、土石方(含绿化等非渣土形式土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新能源汽车除外)上路行驶,视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或部分号段限行

4、调整了橙色预警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强制性减排措施。增加了矿山、混凝土搅拌站、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等面源应急管控要求。橙色预警下,非道路移动源强制性减排措施由市区、县(区)主城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调整为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5、增加了重点污染源管控要求。按照一厂一策,涉气工业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要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

6、调整了部分部门分工。结合部门机构改革及相关职责分工,调整了市经信局、市城管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职责及分工。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完善预警机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或微信群等及时发布预警,保证把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传达到县区(开发区)、职责部门、工业企业等,做到及时快速有效响应。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根据《应急预案》中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倡导公众减少能源消耗,绿色出行,共同承担防治大气污染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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