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居民就业】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支持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

发布时间:2020-11-02 18:18信息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对疫情影响符合困难性减免条件的企业,及时落实相应政策。1-8月份,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8.65亿元。

二是切实保障居民就业。积极贯彻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全力做好稳就业工作。累计拨付援企稳岗资金9094.45万元,其中失业保险费返还7133.26万元,就业补助资金650.32万元。全市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61亿元,拨付财政贴息资金2853万元,直接扶持3365人创业,带动10000余人就业,8家小微企业实现了做大做强。制定了《关于建立普惠性民办园补助制度的通知》,统筹学前教育发展各项资金保障普惠性民办园财政补助标准达到相应要求,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园,保障普惠性民办园日常运转。

三是全力保障市场主体。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对制造强市、科技创新、三重一创、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等领域予以重点支持,全年安排奖补资金2亿元,截至目前已兑现各类奖补资金1.7亿元。聚焦降低企业生产经营和融资成本,积极应对疫情给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困难,从多个方面支持中小微企业保经营、渡难关。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产保障工作的通知》,印发了《关于落实省政府加强疫情防控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政策措施减免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房租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疫情期间,全市累计减免中小微企业租金1310.87万元。加大续贷过桥资金支持力度,扶持企业180户,周转贷款金额11.59亿元,疫情期间共为企业节省费用2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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