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贾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
贾俊同志任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朱传克、程杰、张波同志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黄婷婷同志任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吴淮君同志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经济师职务;
免去张文写同志的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和平同志的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克山同志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陶保华同志的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宗林同志的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免去万永祥同志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学亮同志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宛奇同志的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