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征集-意见反馈】关于《淮南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起草了《淮南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3月2日至4月3日向13家部门和单位征集意见,无意见9条,意见反馈12条,其中采纳8条,未采纳4条。相关反馈情况如下:
2023年《淮南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实施方案》反馈意见汇总
序号 |
单 位 |
意见内容 |
备注 |
1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一、附件1第42条:一件事名称“道路挖掘一件事”,涉及事项“涉气道路挖掘前置勘查,涉电道路挖掘前置勘查,涉水道路挖掘前置勘查”为市场行为,建议删除;“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等”为市城管局职能,建议由市城管局牵头完成。 |
已采纳。 |
二、附件2第16条:一件事名称“我要开房地产开发公司”涉及事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等”,建议由市城管局牵头完成。 |
不采纳。参照省政府文件,“第一个环节的办理单位为该“一件事”牵头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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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经信局 |
一、附件1第19条:“黄金采选矿项目核准一件事”,“黄金采选矿项目核准”不属于市经信局权责清单范围事项,建议取消。 |
已采纳。 |
二、附件1第20、21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投资建设的非煤矿山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备案一件事”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非煤矿山项目设计文件审查一件事”,淮南市辖区内无非煤矿山,无办理事项,建议取消。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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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1第30条:“广播电视频率办理一件事”,建议将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修改为“淮南无线电管理处”。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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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商务局 |
一、文件第9页:“一件事一次办”工作专班成员及职责分工:朱建华市商务局副局长,建议调整为吴刚市商务局副局长。 |
已采纳。 |
二、附件2第19条,“外贸企业证照一件事”“报关单位备案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原产地证申报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等”建议删去: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作如下修改,删去第九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取消)。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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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2第20条“对外投资设立境外企业一件事”。建议删去:《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淮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市级政府权责清单市级公共服务清单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淮府[2022]72号)文件中,市商务局没有对外投资设立境外企业服务事项。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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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附件1第29条和附件2第 19项配合单位市贸促会建议修改为: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因市贸促会为市商务局的二级机构。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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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件2第 19项涉及事项里因市商务局(市贸促会)没有“原产地证申报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建议删除。 |
不采纳。参照省政府文件要求、具体按后期上级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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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生态环境局 |
一、附件1第23条“医疗机构开展直线加速器放射诊疗业务一件事”中涉及市生态环境局事项市级没有赋权,建议市级清单将此项删除。 |
不采纳。参照省政府文件要求、具体按后期上级要求执行。 |
二、附件2第22条“我要办固体废物转移许可”中涉及市生态环境局事项的审批权在省生态环境厅,建议市级清单将此项删除。 |
不采纳。参照省政府文件要求、具体按后期上级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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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公安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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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水利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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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文化与旅游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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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农业农村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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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市市场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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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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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市税务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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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市交通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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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市应急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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