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征集-意见反馈】关于《关于支持淮南牛肉汤产业发展若干政策(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情况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大力发展淮南牛肉汤等预制菜产业,力争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的要求,促进我市牛肉汤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领导指示,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支持淮南牛肉汤产业发展若干政策(2023—2024年)》(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8日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征求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4条,均已采纳,详细内容如下表:
序号 | 单位 | 反馈内容 | 采纳情况 |
1 | 市邮政管理局 | 建议将第九项畅通寄递物流通道的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修改为“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 | 已添加市农业农村局 |
2 | 市经信局 | 1、“一、发展壮大头部企业。对新增的淮南牛肉汤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按照最新政策建议修改为“对新增的淮南牛肉汤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小升规”企业分三年支付,每年10万元)”。 2、“四、支持中央厨房建设”建议责任单位增加“市商务局”。 |
已采纳 |
3 | 市商务局 | 一、第六条支持示范门店建设:“对新建、升级改造的门店,经认定符合牛肉汤餐饮示范门店建设管理标准的,每店给予投入费用 30%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 万元”。修改为“对注册地在淮南并由淮南牛肉汤产业发展协会认定授权的企业,在市内新建、升级改造的门店,经认定符合牛肉汤餐饮示范门店建设管理标准的,按照工程投资总额30%给予资金支持,单店最高不超过10 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二、第八条拓展网络销售渠道:“对淮南牛肉汤加工企业,首次年度线上销售淮南牛肉汤产品零售额超 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修改为“在一个申报年度内,对企业首采用线上销售方式销售淮南牛肉汤产品,年度网络零售额超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年度线上销售额超 500 万元、1000 万元、3000万元、5000 万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 万元、20 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修改为“对企业线上销售淮南牛肉汤产品,年度线上销售额超 500 万元、1000 万元、3000 万元、5000 万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20 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
已采纳 |
4 | 中国人民银行淮南分行 | 我单位现已更名为中国人民银行淮南市分行,请将内容中涉及我单位名称的统一修改为“中国人民银行淮南市分行”。另,结合工作职责,经研究,建议将“十、支持品牌培育。……鼓励企业采用商标质押方式拓展融资渠道,贷款额度不低于品牌估值的 50%,……”修改为“十、支持品牌培育。……鼓励企业采用商标质押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即删除“贷款额度不低于品牌估值的 50%”的表述。 | 已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