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4-03-05 20:14信息来源:政务公开办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新区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二)负责高新区党的建设、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政法、机构编制、群团、信访、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管理等规定。

(四)依法行使经授权或受委托的经济管理权限和行政管理职权。

(五)根据淮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和高新区详细规划,负责高新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高新区安置房分配工作。

(六)负责项目规划、工程建设和建筑市场管理,兼顾人民防空要求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高新区的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

(八)负责制定高新区招商引资、科技创新、产业培育发展、投融资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高新区经济管理、投资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管理高新区对外经济合作,依法办理涉外务。

(十)负责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助做好环境保护影响评价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十一)负责高新区财政预决算、现行财政体制确定的税收及非税收入、国有资产管理,协调审计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高新区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乡村振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监督公安、司法、税务、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城管执法、市政园林等有关部门设立在高新区的派出机构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人社局)。负责高新区党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才、宣传、统战、群团、侨务、民族宗教工作;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负责政策研究并制定高新区相关规定;负责“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字、机要保密、国家安全、档案管理、会务联络、机关事务管理及外事等日常工作;对接联系人大、政协工作;参与高新区内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资福利、职称评聘等工作,协调企业劳动合同及工资的监管、劳动争议仲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管理社会保险体系,提出社会保险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协调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二)政法办公室(信访局)。负责政法、信访、反邪、扫黑除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推行网格化管理;负责社情民意搜集、研判、预警、协调化解工作;承担高新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三)建设发展局(生态环境局)。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城市建设和建筑行业的政策、法规;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高新区建设、建筑业、住宅产业的发展战略,编制中近期建设计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制定;负责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物业行业管理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公开招标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并对其交易活动进行监督;负责高新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负责牵头做好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负责牵头协调与市供电、水务、燃气等单位的对接,做好落户项目服务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投资促进局。负责研究制定投资促进的中长期规划、发展战略,编制年度计划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做好投资促进、招商引资政策的研究、制定、咨询和落实工作;负责牵头完成各项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负责招商宣传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对外招商项目的谋划和编制工作;负责项目洽谈和初审,提出引进项目招商政策的初步意见;负责招商合同的起草签订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网络,牵头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统计和信息搜集,提出招商引资工作奖惩意见;负责安商服务工作,做好签约项目投产前的服务和协调工作;负责制定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督促项目单位履行投资协议,牵头落实兑现产业发展和招商优惠政策;负责统筹协调处理低效闲置用地、低效企业、低效闲置厂房等工作;负责国民经济统计、核算、监测与分析。

(五)经济发展局(科技局)。负责研究提出高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提出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政策建议;负责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监测分析等工作;负责商品市场运行预测与监控;负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贸易促进,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利用外资工作;负责项目审批(备案)、管理和项目库建设;负责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专利、知识产权事务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研发机构、创业基地、创业平台和孵化器、科技中介服务、科技风险投资等创新体系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科技奖励工作;负责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和信息技术应用;负责制定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和各类创新平台建设;负责办理内外资项目的初核、备案工作;负责争取促进项目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

(六)应急管理局。负责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安全生

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和工矿商贸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统筹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建设,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协调消防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水旱、地震、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承担区安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救灾减灾委员会等日常具体工作。

(七)财政局(金融工作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促进建设发展的建议;负责财政预决算的编制、执行与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财政收支工作;负责管理政府性基金工作;负责管理政府非税收入工作;负责管理国库和国库集中收付工作;负责政府投融资和政府债务管理工作;负责高新区预算单位资金和项目资金的支付及工资统发、保险缴付等工作;负责推进金融工作,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委会国有独资及参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财税政策法规的宣传作,协调税务机构等工作。

(八)社会事业局。负责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老龄、民政、退役军人、救灾救济、双拥、残联、精神文明建设等社会事业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畜牧水产业等城乡管理相关工作;协助做好高新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有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管协调社区(安置小区除外)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市直及相关区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

(九)智造园区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智造园区相关事务。

高新区管委会(山南新区管委会)设7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淮南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正科级别(主要领导可按副县级高配)。负责科技信息、技术交易、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科技创业、企业孵化和成果展示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科技综合服务工作。

2、高新区管委会(山南新区管委会)会计核算中心,正科级别。负责高新区(山南新区)预算单位资金和项目资金的支付及工资统发、保险缴付等工作;负责管委会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等具体事务。负责管委会机关及下属有关企事业单位办公用品的集中采购工作;指导监督高新区管委会(山南新区管委会)国有独资及参股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3、高新区管委会(山南新区管委会)土地储备中心,正科级别。负责高新区(山南新区)内的土地储备工作。负责征地拆迁、安置及工作,承担土地收储及使用、划拨、出让、转让、监管等有关事务工作。

4、高新区管委会(山南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中心,正科级别。负责高新区(山南新区)建设项目实施、监管和服务工作;负责区内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5、高新区管委会(山南新区管委会)投资服务中心,正科级别。负责对各类投资主体提供一站式服务;负责建立及更新客商名录、招商项目、招商资源等信息资料库;负责投资政策宣传,为投资商提供投资环境考察、投资导向说明、申报程序和政策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协助投资项目和企业办理审批、注册、登记等手续,帮助联系协调项目推进中有关问题。

6.高铁淮南南站区域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正科级别。负责高铁南站区域日常综合管理,协调监督相关执法部门在辖区内开展工作。

7. 高新区管委会(山南新区管委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科级别。负责高新区管委会(山南新区管委会)区域内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工作。

负责人:李 群同志,主持党工委、管委会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和目标考核工作。

电话:0554-6629796

传真:0554-6976266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泰康街与润水路交叉口西北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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