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8 14:29信息来源:政务公开办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6条、《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第16条关于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相关规定,按照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服务机构和政务服务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确保查阅场所加快建设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平台,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公民的重要权力。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按照“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市档案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完善市级档案馆、市政务服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提升建设标准。市文广新局要加快市级公共图书馆中心要进一步完善市级档案馆、市政务服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提升建设标准。市文广新局要加快市级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尽早投入使用。各县区政府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在档案馆、图书馆、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全程代理工作站设置信息公开查阅点。

二、明确标准,确保查阅场所实用高效

一要统一标识,增强公众识别度。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淮南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或“××县(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或“××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标志牌,并在查阅设备周边摆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指示牌等。设有单位平面示意图的,应标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所在位置。二要配备设施,提供多种获取方式。除提供纸质方式查阅外,要配备专门的计算机或可触摸式电子信息屏等互联网终端设备实现网上查阅,将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设置为桌面快捷方式、浏览器首页,方便公众浏览查询。要制作、摆放相关“二维码”,拓展移动端获取政府信息方式。要在设备周边摆放资料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各级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便民服务手册等资料,供公众阅览或取用。要提供必要的打印及复印服务。三要建章立制,确保规范运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职责、服务内容和服务规范等,并在场所公开栏予以公开。四要优化服务,确保高效便捷。要安排专职(兼职)人员做好查阅场所的咨询、查阅、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办理等各项服务。要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渠道、程序、方法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并做好每日咨询人次记录。要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登记簿,准确记录服务对象、时间、内容、结果以及办理人员等信息。要指导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通过各级门户网站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如网上申请确有困难的,可指导申请人做好纸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五要强化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不断强化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最大程度让群众满意。

  三、强化考核,确保查阅场所长效运行

  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迅速开展当前查阅场所建设、运行情况的摸排工作,要对照通知要求迅速制定整改、建设方案,明确主体责任和工作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办公室要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和运行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内容,每年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随机抽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指导、协调、检查作用,督促有条件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加强查阅场所建设,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实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高效、便捷获取政府信息。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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