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9 15:29信息来源:政府文电科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受理环节。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的规范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防止因遗漏、延误、内部衔接不畅等问题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书面申请(当面提交和邮政寄送)、网上受理平台申请和当面口头申请等主渠道的畅通。各单位收到申请人向本单位或个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书面申请的,应及时将申请材料转交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受理;要明确专人每天登录网上受理平台查看申请情况,及时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资料,受理登记网上申请;申请人当面口头申请的,要指导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签名或盖章,按程序登记受理。

二、进一步规范办理环节。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要认真审核申请内容,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要及时联系申请人了解情况,并作出请申请人更改或补充申请的书面答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要根据申请内容及时征求本单位相关业务科室或相关单位意见,汇总各方意见后形成依申请公开书面答复。

三、进一步规范答复环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要针对申请内容提出具体意见,准确、完整地写明法律依据及具体条款的内容,并明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渠道及时限。对非本单位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要明确说明;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要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依申请公开答复原则上要按照申请人指定的形式提供答复意见,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应当说明理由并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材料、提供复印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书要经批准并加盖印章,需要邮寄的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邮政公司邮寄给申请人,不得通过不具有国家公文寄递资格的其他快递企业邮寄,不得要求申请人向邮政企业支付邮寄费。各单位要完整留存相关送达凭证以及相关档案材料。

四、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跟踪办理制度。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与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的联系,密切跟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政务信息公开机构在收到行政复议答复书或行政应诉举证通知书后,要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负责同志,并认真组织撰写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答辩材料,做好配合行政复议调查、应诉工作;被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建议书和行政诉讼判决书、裁定书纠错的,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五、适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各单位要适时修订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受理渠道和办理程序,及时更新本单位办公地址、工作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018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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