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午季秸秆禁烧奖惩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9 年午季秸秆禁烧期间,各县区、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真抓实干,通力合作,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依据《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市政府决定,给予寿县、凤台县、潘集区各25万元奖励,大通区、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毛集实验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山南新区)各10万元奖励。
希望受奖励的单位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后进单位引以为戒、加强监管、改善工作,在2019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争取更好成绩。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