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立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南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和《淮南市人民政府2019年规章制定计划》已经市委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类项目,各起草单位要成立起草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进度,保证经费,落实责任人,工作方案于3月15日前报送市司法局。地方性法规起草部门务必在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一审时间2个月前将初稿报市政府审查。不能按时报送的,应向市政府书面作出说明。
二、调研类项目,各牵头部门要认真深入开展调研,做好立法前期工作。
市司法局要统筹推进,跟踪督促,做好指导工作。
附件: 1.淮南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
2.淮南市人民政府2019年规章制定计划
附件1
淮南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
一、实施类项目
(一)拟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项目
1.淮南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起草部门:市科技局
报审时间:3月15日前
2.淮南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管理条例
起草部门:市公安局
报审时间:4月30日前
(二)拟修改、废止的地方性法规项目
3.淮南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修改)
4.淮南市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修改)
5.淮南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条例(废止)
6.淮南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废止)
7.淮南市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废止)
8.淮南市工程建设监理条例(废止)
二、调研类项目
9.淮南市停车场建设与管理条例
10.淮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条例
11.淮南市上窑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附件2
淮南市人民政府2019年规章制定计划
一、实施类项目
(一)拟修改的政府规章项目
1.淮南市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规定(市政府令第124号)
修改部门:市城管局
报审时间:8月31日前
2.淮南市存量房网上交易与资金监管规定(市政府令第138号)
修改部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报审时间:8月31日前
3.淮南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35号)
修改部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报审时间:8月31日前
4.淮南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14号)
修改部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报审时间:8月31日前
5.淮南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17号)
修改部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报审时间:8月31日前
(二)拟废止的市政府规章项目
6.淮南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市政府令第120号)
7.淮南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府令第77号公布,第103号修订)
二、调研类项目
8.淮南市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