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7 10:39信息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对照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认真推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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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任务清单

 

一、复制推广的改革举措

京沪改革

举措

主要做法

我市复制推广举措

责任单位

完成

时限

(一)开办企业(5项)。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数据资源局、市税务局、人行淮南中心支行、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

实行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

开办企业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用工信息登记、银行预约开户全流程在线申报。

1. 借鉴合肥、蚌埠、亳州、马鞍山等市开展企业开办全程网办“零见面”审批改革试点做法,择优适时在全市复制推广。

2. 探索开展企业注册“集群”服务,为特定企业提供一站式登记、税务、开户、政策、资金对接便利。

3. 推动落实企业开办“六个一”体系建设,督促各县区整合相关部门业务系统,建成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网通办”平台,实现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申领税控设备、银行预约开户、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一网办理”,提供免费寄送服务,全面提升企业开办质效,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

4. 落实国家、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管理办法,规范电子印章的制作、签章、验章和管理,实现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

1-3项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数据资源局、市税务局、人行淮南中心支行、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第4项市数据资源局负责。

1-32019年底前完成;第420203月底前完成。

2

压缩企业设立登记时间

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规范化、系统智能审批,推行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确保企业设立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

1. 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

2. 借鉴合肥市企业登记智能化审批改革试点经验,优化提升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网办。

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9年底前

3

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

不需领取法人一证通等CA证书,凭电子营业执照即可办理后续税务、社保、公积金、银行开户等开办企业事项。

1.推进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南分厅与全省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实现全面对接。

2. 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在印章刻制、银行开户、申领发票、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等场景下的应用。

3. 加强宣传引导,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在商务、政务领域应用覆盖面。

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人行淮南中心支行、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9年底前

4

优化印章刻制服务

依托市政务服务平台等,通过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刻制公章环节与申请营业执照合并办理,实现企业在登记环节可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

1. 打通企业开办平台与印章刻制系统的互联互通通道,实现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等事项“一网办理”。

2. 学习借鉴合肥、蚌埠、亳州、六安等市做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免费为新开办企业提供一套印章。

3. 通过线上线下企业开办大厅公布印章刻制服务机构名单、价格、联系电话等信息,供申请人自主选择。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9年底前

5

实行社保用工登记“二合一”

将原用工登记和社保登记2个环节合并为就业参保登记1个环节,企业可网上一步办结。

1. 将企业用工登记、社保登记等纳入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实现线下一窗受理。

2. 加快完成“三网合一”工作,实现企业用工登记、社保登记、失业与就业登记网上一步办结,并与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网通办”平台联通,实现线上“全程网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9年底前

(二)获得电力(1项)。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淮南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实行客户用电线上报装

使用手机APP在线申报,提供用电报装“不见面”服务,客户线上提交用电申请、查询业务办理进程、评价服务质量,无需往返供电营业厅,客户报装在线化、定制化、透明化。

持续宣传推广“掌上电力”手机APP和“国网安徽电力”微信公众号应用,深入做好用电报装在线化、定制化、透明化“不见面”服务,扩大网上服务功能。

市发展改革委、淮南供电公司按职能分工负责。

2019年底前

(三)登记财产(2项)。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市税务局、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负责。

7

提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服务

整合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窗口,因地制宜设立“一窗式”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各项业务所需资料,并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并行办理,当事人在综合服务窗口即可完成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等业务。

1. 房屋交易、缴税等事项纳入不动产登记“一窗式”综合服务窗口,优化综合窗口功能。

2. 加快信息共享集成,实行全部材料线下一次提交,全面实现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等事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税务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9年底前

8

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

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服务,公众、机构注册并实名认证后,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现场自助查询服务,在不动产登记受理大厅安放自助查询设备,权利人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所有不动产登记资料,其他人可以根据不动产坐落查阅用途、面积、抵押情况、限制信息和地籍图等登记资料。

 

1. 推进所有县区城镇不动产登记数据成果的完善与汇交全覆盖,健全完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在相关场所设置登记信息查询设备,为申请人自助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提供便利。

2. 设互联网查询系统,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不见面”,权利人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所有不动产登记资料,其他人可以根据不动产坐落查阅用途、面积、抵押情况、限制信息和地籍图等登记资料。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9年底前

(四)缴纳税费(1项)。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负责。

9

纳税“最多跑一次”

制定“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清单,发布办税指南和标准化材料清单,实现纳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对标一流,在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规范3.0版修订基础上,按照省“最高跑一次”清单,进一步丰富我市“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市税务局负责。

2019年底前

(五)跨境贸易(3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淮南海关(筹)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海关、交通运输部门和县区政府通过“单一窗口”、港口电子数据交换中心等信息平台向进出口企业、口岸作业场站推送查验通知,增强通关时效的可预期性。

1. 加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广应用力度,实现“单一窗口”主要申报业务(货物、舱单、运输工具申报)应用率达100%

2. 学习北京出口退税功能试点经验,协同开展出口退税功能推广应用,实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功能。

市商务局、淮南海关(筹)、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9年底前

11

公开口岸收费目录清单

公开口岸收费目录清单,规定清单之外不得收费。

1. 健全完善清理口岸收费工作机制,加大口岸收费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清单之外不得收费。

2. 清理规范口岸经营服务性收费,整治港口、船公司、物流堆场、货代、船代等乱收费、不合理收费,推动收费公开透明、进一步降低。

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2019年底前

12

口岸通关提前申报

建立提前申报容错机制,实行“提前申报”和“通关+物流并联作业”,在舱单传输后、货物抵达港区前,企业即可向海关办理进出口申报手续,货物运抵后依据风险分析实施快速验放,前推通关作业环节,缩短货物通关时间。海关对提前申报引起的进口日期修改,以及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货物变更运输工具的,不予记录报关差错。

健全容错机制,完善关区出口货物运抵报告系统,提高进口货物提前申报比例,鼓励采用提前申报、提前办理单证审核和运输作业,非布控查验货物抵达口岸后即可放行提离。大幅压减整体通关时间,力争在全省争先进位。

淮南海关(筹)负责。

2019年底前

(六)执行合同(1项)。

责任单位:市中院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及其他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建立“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发展改革、公安、司法行政、税务、市场监管、房管等单位集中签署执行联动合作协议。各单位对被执行人财产实行网络联动查控,覆盖房产、存款、车辆、证券、工商登记等财产信息;联动采取信用监督惩戒措施,在购买不动产、土地招拍挂、矿产资源开发、担任公职及公司高管,以及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投资、招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限制。

 

 

1. 加强联动单位协调配合,强化查找被执行人及扣押被执行人车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成效。

2. 强化“点对点”网络查控,重点围绕非上市公司股权及在建不动产等财产形式的查控,完善“点对点”查控系统建设和运行。

3. 推动有关单位全面对接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完善工作流程,将失信信息嵌入业务系统,及时、准确、全面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实现自动比对、自动监督,自动拦截、惩戒。

 

 

 

12项由市中院牵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第3项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9年底前


二、借鉴的改革举措

序号

京沪改革举措

主要做法

我市借鉴举措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开办企业(1项)。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

提供企业档案“容e查”服务

为企业提供带有签章和防伪水印的电子档案查询、拷贝服务,“一次拷贝,终生使用”,提升企业档案查询的实效性和便利度。

1. 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的企业电子档案系统,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南分厅开通网上电子档案查询功能。

2. 加强业务指导,规范企业网上登记电子档案移交归档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9年底前

(二)办理建筑许可(4项)。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分级管理

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等一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统一不再纳入环评管理。结合各县区实际情况和基层生态环境部门承接能力,优化市级及以下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审批权限,做到有收有放、放管结合。

1. 积极推进环评制度改革,编制发布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名录,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一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统一不再纳入环评管理。

2. 严格落实《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规定(2019年本)》,持续优化市级及以下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审批权限,加强下放审批权限建设项目的指导培训,做到有收有放、放管结合,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间一半以内。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项省实施意见出台后一月内完成;第22019年底前完成。

3

实行数字化联合审图

实行施工图审查无纸化申报和网上审查,实现多图联审全过程数字化。

1.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整合审批系统,统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文书格式及合格证书编号规则。

2. 完善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增设数字化联合审图功能,实现全程在线数字化联合审图,统一出具审图合格证书。

市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9年底前

4

推行工程招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推行招投标全过程无纸化在线电子交易和电子化监管,全程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结。

1. 进一步加强“省市共建、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建设,基本实现交易、服务、监管三系统既相互分离,又互联互通,不断完善系统功能。

2. 制定印发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技术规范和交易系统对接规范。

3. 全面启用评标专家数字证书,实现建筑工程电子化评标。

4. 加快推进市场主体数字证书互认工作,基本实现投标人一地注册、全省互认。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

 

 

 

20209月底前

5

实行施工许可证全程网上办

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网上申报、限时审批、网上发证,申请人全程网上办理。

1. 依托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报和核发管理功能,统一制定施工许可证电子证书和电子印章标准、格式,实现施工许可证电子化,推进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全程网办。

2. 建立完善基于风险的分类审批和监管机制,进一步简化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

2019年底前

(三)获得电力(3项)。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淮南供电公司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数据资源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提供低压小微企业接电“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

提供低压小微企业接电“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压缩小微企业获得电力报装时间、环节及成本,前置到申请环节在线完成合同签订。将电网接入工程中的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掘路许可等审批环节从串联前置审批改为并联同步操作,取消低压小微企业用户外部接电工程费用。

1. 全面实现低压小微企业办电“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实行网上签订合同,并前置到申请环节完成。

2. 加强自然资源、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林业、交通运输、公安等涉电行政审批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明确细化电网接入工程中涉及的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掘路许可等审批环节,研究出台我市并联审批办法,简化审批程序。

3. 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南分厅和全省获得电力全流程网办平台,整合用电报装各环节事项,实现用电报装全流程线下“一窗受理”,线上“全程网办”。

市发展改革委、淮南供电公司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数据资源局等单位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实现低压小微企业接电“三零”服务2019年底前完成;网上签订合同,并前置到申请环节及第220203月底前完成;第320206月底前完成。

7

提供客户接电移动作业终端实时响应服务

创新勘察设计移动作业终端,实时响应客户接电需求,整合典型设计、配网资源、地理信息等大数据。应用基于GIS系统的移动作业终端,精准定位用户,自动搜索电源,推行典型设计。通过GPS定位作业现场,实现电网资源数据与客户需求互联互通,压减现场勘察时间。

完善勘察设计移动作业终端功能,推进用电报装方案设计一体化,通过典型设计和标准化物料,实现勘查、方案、设计同步完成。实现电网资源数据与客户需求互联互通,压减现场勘察时间。

淮南供电公司负责。

20206月底前

8

实行接电工程双经理负责制

客户经理负责项目整体协调推进,项目经理负责外线工程建设,实现“受理业务、施工准备、工程实施、计划排定”责任到人。

对高压大中型企业客户,全面实行由客户经理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1+N”服务团队,提供从技术咨询到装表接电的全过程服务;对低压小微企业客户,由客户经理提供网格化、片区化、一站式服务。

淮南供电公司负责。

2019年底前

(四)登记财产(3项)。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中院、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

推行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地籍管理信息互联互通

建立市级层面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以不动产登记单元号作为唯一关联码,实现不动产登记“带图作业”,登记信息和地籍管理信息融合互通。平台同时实现网上申请、登记办理、网上查询、信息共享等多种功能。

1. 进一步完善数据信息,提升数据质量,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全数字化保存。

2. 加大自然资源、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税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力度,实现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等环节数据信息互联互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市本级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2020年底前完成

10

实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协同互认

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协同互认。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获取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需要的数据,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1. 加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力度,推进全程电子化办理,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协同互认。

2. 加快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有序衔接。

3. 依托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整合交易、缴税、登记等环节数据信息,加大信息共享,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网通办”“全程网办”。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9年底前

11

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和土地权籍测绘投诉机制及土地纠纷相关信息公开制度

设立投诉热线,专门负责不动产登记和土地测绘调查的投诉处理。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和中级人民法院网站设立“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统计查询”和“法院涉及土地纠纷案件统计查询”栏目,向社会公开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在“法院审判信息网”同步公开涉及土地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及数据。

1. 推动在全市范围设立“投诉热线”,专门负责不动产登记和土地测绘调查的投诉处理。

2. 在网站设立“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统计查询”栏目,向社会公开土地权属争议的调查处理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中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9年底前

(五)缴纳税费(2项)。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牵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全程网上办、“通缴通取”

推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单位信息变更、缴存业务全程网上办;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通缴通取”,缴存单位和缴存人可就近自行办理业务。

1. 加快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开通网上业务办理事项,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信息变更、缴存业务全程网办。

2. 以县区为单位,完善住房公积金柜面服务网点建设布局,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通缴通取”,方便缴存单位和缴存人就近办理公积金业务。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9年底前

13

实行纳税人线上“一表申请”、“一键报税”

打造电子税务局,探索“财税一体化”,实现企业财务报表与税务申报表数据自动转换,逐步扩大“一键报税”范围。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上申请发票配送,选择提货方式、配送地址、配送公司、申领份数,税务部门提供发票配送上门服务。

1. 对标一流,持续宣传推广,扩大使用财务报表数据转换工具企业范围,切实方便纳税人“一键报税”。

2. 优化邮寄发票的查询统计等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利化的发票网上申请、免费邮寄配送服务。

市税务局负责。

持续推进

(六)跨境贸易(7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数据资源局、淮南海关(筹)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实行通关全流程电子化

实行进口许可证件申领和通关作业无纸化,减少进出口环节验核的监管证件,全面推广电子报关委托,实现网上申报、自助打印。

对标一流,全面推广电子报关委托,提高通关环节电子比对核查比例,实现通关全流程电子化。

淮南海关(筹)负责。

持续推进

15

推行海关内部核批“一步作业”

落实省简化和下放部分海关内部核批作业,“两步作业”减为“一步作业”等工作。如报关单修撤、直接退运、暂时进出口货物及延期、特殊通道申报等,在通关现场完成核批,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后续核查、不再事中干预。

提高海关内部“一步作业”比例,进一步压缩内部核批环节,提升后续核查质效。

淮南海关(筹)负责。

持续推进

16

推行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无纸化

按照先易后难原则选取企业进行双轨制试点,在保留使用现行纸质单证的同时,通过上海水运口岸国际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无纸化系统平台,实现信息电子化传递。出口集装箱进港无需向港区码头提交纸质集装箱装箱单,凭电子装箱单信息即可完成出口集装箱进港业务。

推广应用全省统一水运口岸国际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无纸化系统平台。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商务局、淮南海关(筹)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010月底前

17

实行口岸分类验放

在监管场所联网基础上,对进口汽车零部件直接采信CCC认证结果;对进口矿产品先放行后检测;对鲜活农产品实施绿色通道即到即查,合格的快速放行;对符合条件商品的木质包装实施优先检疫、集中监管等便利措施,优化监管流程。

按照海关总署部署,对进口汽车零部件实行直接采信CCC认证结果便利化措施。进一步缩短进口矿产品、鲜活农产品、符合条件商品的木质包装验放时间,优化监管流程。

淮南海关(筹)、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9年底前

18

实行跨境贸易大数据监管

应用跨境贸易管理大数据平台,采集贸易链、供应链、物流链、金融链、政务链的全程数据,与上海大数据中心、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航运企业、海空港口、生产经营企业等进行对接,实行信息共享互用、联网核验。

借鉴上海市经验,依托全省跨境贸易管理大数据平台,采集贸易链、供应链、物流链、金融链、政务链的全程数据,实行信息共享互用、联网核验,加强与“数字江淮”大数据平台互联互通。

淮南海关(筹)牵头,市商务局、市数据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0年底前

19

优化关税征管全流程服务

为企业提供归类先例、税收要素预裁定等服务;推广关税保证保险和企业自助打印出口原产地证书、税单等凭证;推动属地纳税人管理制度落地,打造企业可选择、结果可预期的纳税模式。

1. 积极宣传预裁定措施,按要求审核制发预裁定,服务企业快速通关。

2. 深化关税保证保险改革,加强与保险公司协调配合,深入开展业务培训,加大推广应用力度。

3. 扩大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应用,加大“自报自缴”、税单自主打印的宣传力度和答疑解惑。推进汇总征税改革,加大属地重点纳税企业的对口辅导,帮助企业选取最佳纳税模式。

淮南海关(筹)负责。

2019年底前

20

同步通关和物流作业

依托集装箱“通关+物流”应用系统,同步进行通关和物流作业。

依托全省统一的口岸物流辅助系统平台,实现通关和物流作业同步进行。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商务局、淮南海关(筹)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0年底前

(七)执行合同(3项)。

责任单位:市中院牵头,市司法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推行法院网上立案与司法数据常态化公开

对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委托合同等商事案件开通网上直接立案。当事人申请网上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即予以登记立案,并在线生成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发送给原告,原告可以不再另行提交纸质诉状。中级人民法院在门户网站设立常态化司法公开平台,向社会动态公开辖区内两级法院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结案率等信息。设立诉讼服务平台或热线,向当事人公开单一案件受理、缴费、开庭日期等案件进展信息。

1. 进一步完善网上立案系统,升级诉讼服务网,推广应用中国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多途径实现网上立案、网上交费,对当事人申请网上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原告可以不再另行提交纸质诉状。加大网上立案超期审核率考核通报力度。

2. 改善12368诉讼服务热线系统,实行全市“统一入口、集约管理、数据共享”,完善智能问答功能,按要求向“全国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汇集热线数据。

市中院负责。

2019年底前

22

推行全流程网络化办案

中级人民法院探索统筹建设网络办案系统,实行当事人诉讼和法院审判全流程网上办理,将规定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所涉诉讼流程全部纳入数据化办理平台,同时在网上平台设立“数字卷宗”,当事人提交的和法院办案中产生的材料全部自动归集、自动归档。

深入推行当事人诉讼和法院审判全流程网上办理,加大网办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与服务平台功能,加快案件卷宗流转速度,提升法院办案质量和效率,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

市中院负责。

持续推进

23

构建诉讼服务平台

中级人民法院牵头,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建设供律师使用的诉讼平台。平台主要服务功能包括:网上立案、案件查询、文书送达、材料提交、开庭提醒、联系法官、卷宗借阅、找法问案、网上交费、证据交换等;提供立案流程指引、网上立案、诉讼费计算、诉讼费用缴纳、文书样式查询、个案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司法拍卖、在线调解等诉讼服务。

1. 对标京沪标准,推进市律师业务系统与诉讼服务平台充分对接,实现律师机构库和人员库数据共享。

2. 完善诉讼服务平台,依托律师业务系统建立诉讼服务平台律师通道,在服务平台与律师业务系统之间建立公共数据交换区,增加系统功能模块。

3. 利用诉讼服务平台,强化律师身份信息与手机号码绑定,并与人员库中预留的手机号码进行比对,确保信息一致性。

市中院、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9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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