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保基本民生】《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0 10:30信息来源:市扶贫办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背景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913号)精神,构建产业脱贫长效机制,提高脱贫质量,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完成全市年度脱贫目标,起草制定《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起草过程

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913号),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形成《通知》。

三、工作目标

构建产业脱贫长效机制,全面完成全市年度脱贫目标。

四、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四个部分,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消费扶贫;二是动员多方力量,积极参与消费扶贫;三是依托地方特色,切实带动消费扶贫;四是开展宣传推介,大力引导消费扶贫。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消费扶贫。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

(二)动员多方力量,积极参与消费扶贫。推动各级机关和驻淮企事业单位等带头参与消费扶贫,推动结对帮扶地区建立消费扶贫协作机,动员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

(三)依托地方特色,切实带动消费扶贫。要注重引导、支持、规范贫困户生产地方特色优质农产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帮扶作用,注重特色农产品产业链的延伸,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贫困户参与度。

(四)开展宣传推介,大力引导消费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品牌推介活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互联网等模式。

五、特色亮点

结合我市实际,《通知》体现以下三个特色。

(一)形式上多方参与,不断形成合力。将消费扶贫纳入相关单位定点扶贫和地方各级结对帮扶工作及考核内容。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攻坚倡议活动,鼓励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大中专院校、城市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优先从贫困地区聘用工勤人员,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地区产品和到贫困地区旅游。

(二)品类上多种多样,体现本地特色。产品种类注重依托地方特色,如八公山豆腐、淮南牛肉汤、寿县大救驾、潘集酥瓜、孔店草莓、郝圩酥梨、瓦埠湖银鱼、银凤糯米、淮南麻黄鸡、淮王鱼等。

(三)宣传上注重创新,达到带动成效。宣传过程中借助新媒体平台,对贫困地区的美丽休闲乡村、精品园区、精品线路,开展有计划、有组织、多层次的宣传推介。鼓励贫困地区举办特色鲜明、影响力大、公益性强的农民丰收节等农事节庆活动。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实化相关政策举措。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消费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利益机制。依规完善公司、合作社、致富带头人与贫困人口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人口在农产品销售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中的参与度,切实保障贫困人口分享收益。

(三)强化督促落实。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将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单位定点扶贫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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