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黄仕兴:解读《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落实意见》

发布时间:2019-08-22 16:50信息来源:市财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黄仕兴解读:《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落实意见》。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淮南市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落实意见》(淮发〔201924号)部分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 政策出台背景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2018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出的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对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 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我市结合实际,拟定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落实意见》(以下简称《落实意见》),并先后经第4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以及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

二、政策起草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形成《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落实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各县区及市直各相关单位等19家单位意见,共计19家单位复函,其中16家单位无意见,市组织部、市司法局、毛集区政府3家单位提出4条修改意见,通过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经第4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以市委、市政府文件(淮发〔201924 号)印发。

三、 工作目标

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四、 政策主要内容

《落实意见》共分为七章十七条,主要内容为:

(一)总体要求。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确了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二)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从推动实施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稳步实施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以及全面实施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三个方面阐述了如何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

(三)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通过事前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完善绩效目标管理机制,事中构建绩效运行监控机制,事后健全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

(四)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包括推动绩效管理覆盖“四本预算”和建立重点领域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五)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通过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和健全民生工程绩效管理制度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六)构建预算绩效管理约束体系。从明确责任约束和强化激励约束两个方面,确保预算绩效管理约束有力。

(七)保障措施。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加强监督问责和建立考核机制,进一步保障工作有力推进。

五、 特色亮点

结合我市实际,《落实意见》体现以下三个特色。

一是在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层面,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且单项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预算支出项目和政策,结合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五大发展行动计划、财政政策和行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等,选定重点评价项目和政策,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

二是在强化激励约束层面,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和政策在以后年度预算中优先安排;对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和“中”的项目和政策,在以后年度预算中适当安排;对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和政策,下一年度预算进行压缩直至不安排或对单位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压缩5%20%;对因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原因造成绩效目标没有完成的,将责令部门、预算单位认真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

三是在组织保障方面,成立淮南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监督问责和建立考核机制,进一步保障工作有力推进。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1、强化绩效管理时限要求。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2、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做到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绩效目标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

3、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建立绩效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绩效评价体系,全方位、多维度反映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且单项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预算支出项目和政策,结合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五大发展行动计划、财政政策和行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等,选定重点评价项目和政策,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

4、构建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要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标准等衔接匹配,突出结果导向,重点考核实绩。

5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和政策,在以后年度预算中优先安排;对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和“中”的项目和政策,在以后年度预算中适当安排;对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和政策,下一年度预算进行压缩直至不安排或对单位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压缩5%20%;对因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原因造成绩效目标没有完成的,将责令部门、预算单位认真整改,必要时财政部门可收回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

6、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各预算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逐步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部门要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主动向社会公开。规范公开时限与形式,接受社会监督。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