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批复】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寿县2019年第40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寿县人民政府:
你县2019年第40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寿县寿西湖农场范围内,将国有农用地3.3300公顷(耕地3.191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按呈报的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用途,用于城镇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寿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用地补偿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补偿费用不到位,不得强行使用土地。同时,寿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本年度将用地批准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此复。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