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统计数据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19〕43号)要求,结合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huain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88号市政务中心A座,电话0554-6678060,邮编:23200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全市各级政务公开工作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各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更有力的举措加快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今年以来,全市各级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2105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53184条,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12643条。一是统筹做好机构改革后各公开主体的建设工作。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机构改革期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淮府办秘﹝2019﹞19号),对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提出要求。对保留、更名、优化职责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新组建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的市政府工作部门、相关职责划出的市政府工作部门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二是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信息目录。结合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目录规范和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细化市直部门、县区、乡镇街道等各级政府主动公开目录,并同步保障相关目录信息内容。同时,结合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数据迁移过程中产生的大量信息丢失、目录错乱、链接失效以及新平台不稳定等问题,不断加大人工读网力度,逐步消化存在问题。三是进一步细化重点领域。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完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全生命周期”公开,以项目为单位加强信息发布,提高公开效果。提升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深化防范金融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公开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等相关信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印发了《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公开重点。四是进一步加强解读回应。按照《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府重要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的通知》,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以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任务为重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围绕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和舆情反映,积极主动做好回应。如群众关心的电信诈骗、养犬管理、电梯增设、西支一路等热点问题,主动发声、权威发声,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制约因素、工作进展、下步打算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2019年,全市各级举办新闻发布会112场,发布政策解读稿件5238篇,回应公众关注热点8896次。五是进一步助力营商环境打造。全面助力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打造,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压减行政审批事项、完善项目审批流程、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压减企业开办时间、清理各种收费行为、推进减税降费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好相关政策、工作方案的解读、宣传,主动回应各类企业的关心关切,不断听取各类企业的意见建议,及时公开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等。2019年,各级、各部门共走访调研企业5183户;政策宣讲858次,参与企业8913家;召开企业座谈会944次,参与企业4176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共发布相关领域信息23287条,优化营商环境的氛围不断浓厚、效果不断显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加大规范力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等重要环节。加强能力建设,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印发指导手册等多种方式,切实提升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水平。2019年,全市各级通过在线申请、信息申请、当面申请等多种途径,收到依申请公开361件,2018年结转6件,共计367件;办结363件,结转下年度办理4件。办结件中,予以公开186件;部分公开40件;不予公开3件;非本部门掌握114件;需另行制作3件;补正后仍不明确2件;不予处理10件;其他处理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信息发布、管理等相关制度,切实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保密“自审送审终审”三审制度,待审查完毕后再行公开发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全力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采取技术手段对全市51家政府网站实行新增内容敏感词实时检测,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建立“淮南市政府网站”一级公益性事业单位,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各项工作领导责任制,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网站安全工作,定期开展政府网站应急演练工作,不断加大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把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落到实处。统一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规范全市政府网站域名管理。通过云服务积极部署落实政府门户网站IPv6改造工作。建设市级统一信息资源库,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政务服务网、市长热线系统的数据清洗入库工作。全力推进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工作。初步完成全市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健全淮南市人民政府发布双微平台的工作制度,每月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进行例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做好政务新媒体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 加强推进县级政务新媒体融媒体中心建设工作,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当中,分值不低于4%,提高各县区和单位工作积极性。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制定《淮南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淮南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2019年,淮南市政务公开系统上下齐心协力,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制定淮南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将平时工作与整改相集合,以整改促提升,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一是开展集中整改。3月20日,全市印发《关于开展政务公开集中整改全面提升活动的通知》,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整改全面提升活动。二是落实交办整改。重点做好省政务公开办交办的各类问题的梳理及整改,就《2019年第一次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反馈单》《2019年1-8月份省政务公开办专业机构测评反馈问题》《2019年1-9月份省第三方机构测评反馈问题》提出的各项问题,逐项提出要求、附上案例、分类交办、逐条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挂网公开。三是定期日常整改。开展了1-4月份、1-8月份、1-11月份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评估及整改成效评估,对各级、各部门存在问题及得分排名进行分类通报。四是随时专项整改。开展了市直各部门政策解读情况专项督查3次;决策预公开专项督查2次;依申请回复办理情况督查2次;政务公开年报督查1次;政务公开指南督查1次,及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再督查。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及时印发《关于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培训贯彻工作的通知》,从5月16日开始,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各单位宣传栏、宣传屏等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市本级组织开展了新《条例》宣传日活动2场,印发新《条例》本、新《条例》变化宣传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4000余份;开展了新《条例》宣传解读在线访谈1场;召开了全市范围内新《条例》学习培训会4场;县区政府依申请公开专题培训会1场;及时修订完善了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措施,对市直部门公开指南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建立了市本级及各县区新《条例》宣传贯彻专题,集中展示工作做法和工作实效。市直部门、县区政府及乡镇街道也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主题活动、召开专题培训、制作解读专栏、邀请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宣传贯彻培训工作,累计开展各类活动147场,印发宣传资料26000余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24 |
规范性文件 |
123 |
123 |
167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15 |
-2 |
14976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64 |
-7 |
26275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609 |
32 |
410605 |
行政强制 |
87 |
6 |
649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1 |
-5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156 |
51533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53 |
2 |
0 |
3 |
3 |
0 |
36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81 |
2 |
0 |
1 |
2 |
0 |
18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9 |
0 |
0 |
0 |
1 |
0 |
4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1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13 |
0 |
0 |
1 |
0 |
0 |
11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七)总计 |
355 |
2 |
0 |
3 |
3 |
0 |
36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4 |
0 |
0 |
0 |
0 |
0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3 |
0 |
5 |
3 |
0 |
1 |
2 |
6 |
1 |
0 |
0 |
1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主体覆盖范围不够广。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所有行政机关都是公开责任主体。随着机构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新增并规范了退役军人事务局、扶贫办、医疗保障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多个主体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对之前目录建设不够规范的地震局、残联等单位,也进一步优化了目录设置,但与全覆盖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同时,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也仍需加强。
二是基层单位创新思路不够多。多数基层单位只满足于按部就班、及时整改,对于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思路和办法思考不多、探索不多,对于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成果运用工作研究不深、理解不透,积极性和主动性层面意识不足。
三是各级配套制度建设不够全。尤其是政务公开内容保障制度、政策解读制度、文件属性认定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等,部分县区和单位还未能及时建立和优化。
四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够强。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于政策的把握不准确、文件的理解不透彻,主动公开的发布能力和依申请公开的应对能力都有较大提升空间。
改进措施:进一步下沉工作重心,将更多精力下沉至县区政府、乡镇街道、村及社区,切实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的指导、督促、考核力度,切实提升基层政务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各县区政府办业务人员、部分重点领域市直部门业务人员为关键抓手,进一步加大小范围培训、交流力度,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变业务人员为业务专家,力争形成纵向系统、横向区域都有权威指导的良好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探索涉企、惠民政策全周期公开(试点)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的关心关切,以政策全生命周期为主线,按照政策制定、发布、推进“三阶段”公开要求开展试点工作。
(二)全面推广双化试点成果工作。依据国务院有关部委陆续出台的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26个试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指引及《安徽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各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修订工作,立足工作特色和实际,在各县区政府、县区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全面推广运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运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的通知》,将省政务公开办修订内容和各部委指引内容统筹纳入本地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专题设置、丰富专题内容,全面展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推广运用工作”,集中发布国家各部委制定的各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及各地推广运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