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皖政办明电【2020】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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