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任务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任务清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11号)要求,坚持“三医联动”,围绕“巩固、完善、创新”的工作思路,突出转机制、促规范、建秩序、抓监管4个重点,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一、巩固现有医改成果
对近年来改革成型的有效做法,持续巩固完善,全面推广实施。
(一)提升县域医共体建设水平,构建农村分级诊疗新模式。
1.推广县域医共体建设天长模式,实行医保基金按人头总额预算包干支付,实现全市县(区)全覆盖;寿县、凤台县每县至少建成1个人财物统一管理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共体建设。
2.整合县乡两级药品采购平台,建设医共体中心药房,完善县乡村一体化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3.建设县域健康信息平台,确保实现紧密型医共体内诊疗信息联通共享。
(二)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挥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
4.精心组织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民生工程项目,推广定远县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根据群众健康需求,科学设计服务包,合理确定价格,将符合规定的家庭医生有偿签约服务费纳入医保报销。落实家庭医生有偿签约服务收入分配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的政策。加强管理与督查考核,不断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率和服务质量。
(三)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让人民群众得实惠。
5.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药品耗材采购“两票制”,实施新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继续开展联合带量采购,积极参与药品耗材联合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耗材价格。
6.按要求实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货款第三方统一支付办法,优化医保资金结付流程,减少药品流通企业财务成本,保障药品供应及群众用药需求。
(四)巩固临床路径管理+按病种付费,实现公立医院有效控费提质。
7.巩固县级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成效,覆盖150个以上病种;推进市级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开展病种病例双考评,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8.继续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按病种付费,扩大病种范围,提高执行率,其中:新农合达到150个病种50%执行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达到100个病种30%执行率。
9.推动中医药适宜技术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覆盖13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对应的15个门诊优势病种、10个住院优势病种。
(五)实施“双十双百”工程,构筑学科人才高地。
10.培养医术精湛、医德高尚、服务优质、群众赞扬的高端人才,积极参评“江淮名医”。培养扎根农村、医术精良的乡镇卫生院骨干医师,积极参评“徽乡名医”。
(六)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1.制定我市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意见,探索在公立医院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途径,以党建促院建。
12.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落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总会计师由同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委派,促进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13.开展公立医院人文关怀行动,建设医患共同体,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选择1家公立医院、其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至少选择1个科室开展人文关怀创建活动。
14.市和有管理权限的县,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二、完善试点改革措施
对已开展的试点工作,及时总结、不断完善,适时全面推开,扩大改革成效。
(七)深化医保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成熟模式。
15.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医疗保障管理体制。
16.主动跟进全省统一的医保业务系统平台建设方案,提前谋划医保业务系统建设。
(八)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推进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业务试点。
17.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按时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补偿指导方案,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待遇。
18.指导督促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业务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引入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业务,探索建立基本医保经办管理新机制。
(九)完善高年资护士转岗社区试点,打造可复制可推广样板。
19.学习推广合肥、蚌埠、芜湖市试点经验,完善执业、价格和医保等配套政策,选派高年资护士到社区工作,重点围绕“三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四病”(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脑卒中康复),转变服务模式,拓展护士职业空间。
(十)完善“县管乡用”机制,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薄弱和人才匮乏问题。
20.强化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计生等部门政策协同,全面推行“县管乡用”人才管理机制。鼓励有条件县(区)探索实行基层医务人员“乡聘村用”。
21.实施村医培训培养计划,优先培养贫困县村医;加强贫困地区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贫困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巩固健康脱贫成果。
22.建立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培养61名全科医生。
(十一)完善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23.全面推开“编制周转池”制度,核定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周转池编制。落实养老保险、岗位设置、职称评审等配套政策。
24.坚持“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体现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巩固完善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探索实行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十二)加强合作共建,推进安徽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与发展。
25.落实市政府、安徽理工大学双方合作共建意见,支持安徽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共建工作。依托安徽理工大学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国家人才战略重要载体等省重点大学的多重优势,推动市第一人民医院快速建成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医教研一体化发展的高水平医院。
(十三)持续推进智慧医疗建设,提升智能化水平。
26.实施安徽省智慧医院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建设规范和评价标准。接入全省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实现县乡远程医疗全覆盖。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在全市公立医院推行“居民健康一卡通”。
27.依托安徽医疗便民服务平台,提供智能导诊、预约挂号、网上支付、双向转诊、慢病管理等全省统一的“互联网+健康”服务。
(十四)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28.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强化项目跟踪和资金配套,深入实施中医药“四名”工程 。
(十五)实施世界银行医改促进项目,助力我市综合医改新突破。
29.用好世行医改促进项目贷款,借鉴国际先进理念,探索新的服务模式,建成一批世行贷款医改示范项目。实施高血压防治综合管理项目,建立慢病防控新模式。
三、创新解决新课题
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共性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创新,力求打造全省可推广、全国可借鉴新模式。
(十六)探索建立对公共卫生机构的考核激励新机制,盘活医疗卫生资源。
30.针对妇幼保健机构、血站、传染病防治机构、疾控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机制不活、工作积极性不高、人力资源开发不足的问题,探索建立绩效考核与政策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激活内生动力。
(十七)探索药师下临床,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31.学习省属三甲公立医院和合肥、蚌埠、滁州3个医保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市三级公立医院模式,探索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展药师下临床(病房)试点,促进临床合理用药,降低不合理费用。
(十八)探索建立综合监管体系,促进医疗机构管理合法合理。
32.进一步规范基本医保参保方、医疗药品服务提供方、医保经办方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33.全面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建立健全激励与惩处并重机制,落实《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处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基于唯一执业代码的医务人员诚信行医记录档案,规范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
34.完善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技术,创新执法监管手段,实现机构、人员、诊疗科目“三合法”,促进检查、用药、收费“三合理”。
四、保障改革任务落实
(十九)认真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35.开展综合医改成效评价,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奖补资金分配挂钩,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定性和定量、日常监测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适时对医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对工作落后县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实行约谈。
36.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全面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细化落实对中医院等专科医院投入倾斜政策,推动建立公立医院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的新机制。
37.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医改政策和成效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合理预期,营造浓厚的改革氛围和良好的改革环境。
38.各县、区人民政府把综合医改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加大推进力度;市有关部门立足职能,加大对综合医改的支持力度,建立纵向、横向联动机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2018年综合医改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 工作 |
目标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间 |
一、巩固成果类 |
|||||
1 |
提升县域医共体建设水平,构建农村分级诊疗新模式 |
实现全市县域医共体建设全覆盖 |
市卫计委 |
市医改办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
9月 |
寿县、凤台县至少建成1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
市卫计委 |
市医改办 市人社局 市食药监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
12月 |
||
整合县乡两级药品采购平台 |
10月 |
||||
建设紧密型医共体中心药房 |
12月 |
||||
建设县域健康信息平台,确保实现紧密型医共体内诊疗信息联通共享 |
12月 |
||||
2 |
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挥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 |
推广定远县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将符合规定的家庭医生有偿签约服务费纳入医保报销 |
市卫计委 |
市医改办 市人社局 市物价局 市财政局 |
9月 |
科学设计服务包,合理制定有偿签约服务包价格 |
市物价局 |
市医改办 市卫计委 市人社局 |
12月 |
||
落实家庭医生有偿签约服务收入分配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的政策 |
市人社局 |
市医改办 市卫计委 市财政局 |
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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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让人民群众得实惠 |
完善药品耗材采购“两票制” |
市食药监局 |
市卫计委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经信委 |
8月 |
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实施新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继续开展联合带量采购,积极参与药品耗材联合采购。 |
市卫计委 |
市医改办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食药监局 |
10月 |
||
按要求实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货款第三方统一支付办法 |
市医改办 |
市财政局 市卫计委 市人社局 市食药监局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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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巩固临床路径管理+按病种付费, 实现公立医院有效控费提质 |
巩固县级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成效,覆盖150个以上病种;推进市级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开展病种病例双考评 |
市卫计委 |
市人社局 市物价局 |
12月 |
新农合按病种付费达到150个病种50%执行率 |
市卫计委 |
市人社局 |
12月 |
||
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按病种付费达到100个病种30%执行率 |
市人社局 |
市卫计委 |
12月 |
||
推动13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对应的15个门诊优势病种、10个住院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 |
市医改办 |
市人社局 市卫计委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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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实施“双十双百”工程,构筑学科人才高地 |
参加评选“江淮名医” |
市卫计委 |
市人社局 市编办 市财政局 |
8月 |
参加评选“徽乡名医” |
12月 |
||||
6 |
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
制定我市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意见 |
市医改办 |
市委组织部 市卫计委 市教育局 市编办 |
12月 |
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
市卫计委 |
市医改办 |
7月 |
||
开展公立医院人文关怀行动,选择1家公立医院、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至少选择1个科室开展人文关怀创建活动 |
市医改办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
12月 |
|||
落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总会计师由同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委派 |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 市编办 |
12月 |
|||
市和有管理权限的县进一步调整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
市物价局 |
市医改办 市卫计委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
7月 |
||
二、完善措施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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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深化医保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成熟模式 |
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医疗保障管理体制 |
市编办 |
市卫计委 市人社局 市民政局 市物价局 市财政局 |
持续推进 |
主动跟进全省统一的医保业务系统平台建设方案,提前谋划医保业务系统建设 |
市医改办 |
市人社局 市卫计委 市财政局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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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推进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业务试点 |
执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
市人社局 |
市卫计委 |
7月 |
执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
市卫计委 |
市物价局 市人社局 |
7月 |
||
执行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补偿指导方案 |
市医改办 |
市人社局 市卫计委 市财政局 市保险协会 市食药监局 |
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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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督促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业务试点,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县(区)引入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业务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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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完善高年资护士转岗社区试点,打造可复制可推广样板 |
总结推广合肥、蚌埠、芜湖市试点经验,选派高年资护士到社区工作 |
市医改办 |
市卫计委 市人社局 市物价局 市财政局 |
12月 |
10 |
完善“县管乡用”机制,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薄弱和人才匮乏问题 |
强化部门政策协同,全面推行“县管乡用”人才管理机制 |
市人社局 |
市编办 市卫计委 市财政局 |
9月 |
加强贫困地区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贫困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
市发改委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财政局 市卫计委 |
12月 |
||
实施村医培训培养计划,优先培养贫困县村医 |
市卫计委 |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
12月 |
||
建立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培养61名全科医生 |
市卫计委 |
市财政局 市编办 市人社局 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 |
12月 |
||
11 |
完善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
全面推开“编制周转池”制度,核定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周转池编制 |
市编办 |
市人社局 市卫计委 市财政局 |
8月 |
落实养老保险、岗位设置、职称评审等配套政策 |
市人社局 |
市编办 市卫计委 市财政局 |
12月 |
||
坚持“两个允许”,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体现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 |
市人社局 |
市医改办 市财政局 市卫计委 市编办 |
12月 |
||
巩固完善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探索实行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 |
市卫计委 |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
12月 |
||
12 |
加强合作共建,推进安徽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与发展 |
落实安徽理工大学双方合作共建意见,支持安徽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共建工作。依托安徽理工大学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国家人才战略重要载体等省重点大学的多重优势,推动市第一人民医院快速建成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医教研一体化发展的高水平医院 |
市卫计委 |
安理大 市委组织部 市财政局 市编办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 |
12月 |
13 |
持续推进智慧医疗建设,提升智能化水平 |
实施安徽省智慧医院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建设规范和评价标准 |
市卫计委 |
市经信委 市信息办 市财政局 市科技局 |
12月 |
接入全省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实现县乡远程医疗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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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在全市公立医院推行“居民健康一卡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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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信息惠民,提供全省统一的“互联网+健康”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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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
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强化项目跟踪和资金配套,深入实施中医药“四名”工程 |
市卫计委 |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
12月 |
15 |
实施世界银行医改促进项目,助力我市综合医改新突破 |
借鉴国际先进理念,探索新的服务模式,建成一批世行贷款医改示范项目 |
市医改办 |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卫计委 |
9月 |
实施高血压防治综合管理项目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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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探索创新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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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探索建立对公共卫生机构的考核激励新机制,盘活医疗卫生资源 |
探索建立对妇幼保健机构、血站、传染病防治机构、疾控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与政策激励机制 |
市编办 市卫计委 |
市医改办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
10月 |
17 |
探索药师下临床,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
学习省属三甲公立医院和合肥、蚌埠、滁州3个医保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市三级公立医院模式,探索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展药师下临床(病房)试点 |
市卫计委 |
市医改办 市人社局 市食药监局 |
12月 |
18 |
探索建立综合监管体系,促进医疗机构管理合法合理 |
进一步规范基本医保参保方、医疗药品服务提供方、医保经办方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
市法制办 |
市医改办 市人社局 市卫计委 |
7月 |
建立基于唯一执业代码的医务人员诚信行医记录档案,规范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 |
市卫计委 |
市医改办 市人社局 |
12月 |
||
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建立健全激励与惩处并重机制,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
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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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信息化执法监管手段,实现机构、人员、诊疗科目“三合法”,促进检查、用药、收费“三合理”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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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落实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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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认真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
开展综合医改成效评价,适时对医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 |
市医改办 |
市卫计委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
12月 |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全面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细化落实对中医院等专科医院投入倾斜政策,推动建立公立医院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的新机制 |
市财政局 |
市发改委 市卫计委 市物价局 |
12月 |
||
加强医改政策和成效宣传 |
市卫计委 |
市委宣传部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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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把综合医改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加大推进力度;市有关部门立足职能,加大对综合医改的支持力度,建立纵向、横向联动机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
市医改办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