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府有关规定,编制《淮南市机构编制文员会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指南》所述信息,是指我办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外,我办将及时、准确公开信息。
公开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我办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单位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我局编制的《淮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我办的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淮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以下简称《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分类、编排体系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为: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权力、其他共六类。政府信息公开的每条目录包括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发布日期、发布机构等内容。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办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受理点为淮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我办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便民资料、新闻媒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我办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迟自该信息生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办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我办申请获取。我办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办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