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南市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开采山石资源行为工作方案》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17年9月市政府印发《淮南市打击非法开采山石资源工作方案》(淮府办秘〔2017〕173号),实施以来我市非法开采山石资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由于山石资源开采蕴含较高经济利益,易成为黑恶势力侵蚀染指的重要领域。为巩固我市打击非法开采山石资源行为工作成果,切实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打击非法开采山石资源工作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淮南市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开采山石资源行为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强化机制,铲除滋生和渗透黑恶势力的土壤,促进全市矿业秩序持续稳定好转。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19年9月25日,我局致函市公安局等17家有关部门和区政府征求修改意见,根据有关部门和区政府反馈的修改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工作方案(送审稿)》。10月15日,提请市政府进行合法性审查。10月26日,按照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工作要求,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30天),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修改意见。11月28日,根据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将原标题《淮南市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开采山石资源行为实施意见》改为《淮南市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开采山石资源行为工作方案》,并对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2020年3月2日,经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原则,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威慑力,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山石资源行为。
五、主要任务
(一)重点打击的非法行为;
(二)加大源头排查力度;
(三)开展专项行动。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
七、创新举措
各县区(园区)要建立监督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调动全社会监督举报的积极性。鼓励群众和社会组织举报,对查实的举报,给予第一举报人一定奖励。要切实保护举报人权益,凡隐瞒举报线索、泄漏举报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发现,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根据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组织成员单位成立联合执法队,不定期对涉矿重点监控区域开展巡查,及时查处私挖盗采行为,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建立“编号登记、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复查销号”制度。同时,各地要对辖区内所有已取缔的非法采矿点和矿产品加工场逐个登记,建立档案,跟踪管理,严防反复。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