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起付线如何收取及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发布时间:2021-06-11 15:08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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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起付线如何收取及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答 复:

根据关于印发《淮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淮医保发〔2019〕59号文件规定:到市域外省内省属二级(含以下)、市属三级(含以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为1400元,报销比例为70%。到市域外省内省属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65%。

省外医疗机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为60%。

除急诊急救或属参保人员务工(经商)地、长期居住地外,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域外就医的,在上述类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基础上再降低10个百分点。

参保居民住院按次扣减起付线,但确需分疗程间断多次住院治疗的特殊慢性病、白血病、脑瘫康复等患者在同一医院多次住院治疗的,参保年度内只设一次起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