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101人

发布时间:2020-11-04 16:0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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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淮南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新闻发布会召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的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协同作战,全面配合,“打伞破网”,正风肃纪,净化政治生态环境,为专项斗争整体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淮南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姜华在新闻发布上介绍,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已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189人,其中“伞”“网”101人。

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已累计摸排、接收线索789条。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进驻安徽后,先后移交102条线索,市纪委监委主动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对双向移交线索做到同步介入、同步推进,做到无缝对接。截至目前,102条线索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其中立案32件,党纪政务处分66人,第一种形态处理20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在周某林案涉及公职人员线索办理中,淮南市纪委监委成立“4•10”案打“伞”破“网”专案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2名副书记和1名常委任副组长,抽调精兵强将组建7个调查组和1个问责组,同步推进调查和问责。“4•10”专案中市纪委及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已处理涉腐涉“伞”涉“网”党员干部23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11人。

对凤台县钱庙乡钱庙社区原党委第一书记、刘楼社区书记刘某(原中共凤台县委委员、淮南市人大代表、凤台县人大代表),市纪委监委督导凤台县纪委监委于2019年4月28日对刘某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后,刘某对抗组织审查调查。市县两级纪委监委采取多种措施,在“零口供”情况下,完成对刘某违纪违法证据的固定,并移送司法机关。凤台县纪委监委对刘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的党员干部共立案12人,全部开除党籍。查处“保护伞”“关系网”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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