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发布时间:2019-12-10 10:19 点击数:来源:淮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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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日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淮南市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完善内容从2020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增加了每年4000元、5000元、6000元三个档次;进一步提高了缴费补贴,缴费补贴最高提高到每年320元,鼓励参保居民多缴多得;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每年100元档次代缴保费;对65岁至69岁领取待遇居民每人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

记者 鲁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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