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规范资产收益扶贫工程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20-01-19 10:42 点击数:来源:淮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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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市各级财政部门累计投入5002万元扶贫资金,完成83个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涉及87个贫困村、1900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其中,当年已产生的收益,带动60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增收25.6万元、村均增收0.43万元,带动6226名贫困人口增收365.3万元、人均增收586.7元。

规范组织保障。财政部门负责牵头,扶贫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积极配合,调整和充实了市资产收益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与有扶贫任务的县区、乡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充分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干部、村两委人员、法律顾问等在监督中的积极作用,确保贫困群众真正受益。

规范项目管理。以县区为单位,组成调研组逐贫困村开展资产收益扶贫摸底调研工作,认真听取乡镇、村、经营主体、贫困户的意见,全面梳理扶贫项目,严把扶贫项目的申报、审核、审批等关口。超出资产收益扶贫资金支出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进入项目库;未进入项目库项目,原则上不安排扶贫资金。

规范实施进度。将各级财政扶贫资金精准安排到具体项目,优化资金拨付程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加强与相关信息系统的资源共享和比对,实现逐环节全流程监控。对支出未达到序时进度的项目,及时查找原因,拿出解决方案,推动项目实施。

规范收益分红。按照实施方案和绩效评价等要求,督促项目主体与贫困村、贫困户签订分红协议,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按照量化方案和资产收益情况,确定分配原则,精准量化分红,建立资产收益分配台账并张榜公示,确保贫困村、贫困户能够及时分享资产收益。

记者 贾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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