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淮南市反馈督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0-04-01 21:31 点击数:来源:安徽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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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9年9月24日至10月30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淮南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4月1日,督察组向淮南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反馈会由市长张孝成主持,督察组组长张飞飞通报督察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沈强作表态发言。督察组副组长罗宏,督察组有关人员,淮南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督察认为,淮南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初步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督察指出,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作为煤炭资源型城市,转型步伐迟缓,生态环境问题历史欠账较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仍有较大差距,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一是落实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部分县区及相关部门,政治站位不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责任心不强,长期存在上热下冷中间阻、层层递减现象,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不到位,责任难以压实。对煤系固体废弃物管理、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等方面统筹谋划不足。二是部分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存在推进乏力,进展缓慢,标准不高,旧账未清、又添新账等情况。三是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存在控煤目标难以完成,控尘重点工作推进不力,车辆路检工作流于形式,加油站点监管不到位,油品质量不合格问题突出等情况。四是水污染防治形势不容乐观。焦岗湖、瓦埠湖流域水环境问题突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推进不力,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滞后,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五是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建设屡禁不止。对八公山、舜耕山等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排查整治严重不到位,个别企业在八公山地质公园内长期违法开山采石,对山体岩层结构造成不可修复的破坏。六是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不彻底。七是垃圾填埋点治理项目实施不规范。10个非正规垃圾填埋点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做任何防渗措施,渗滤液未按要求处理。八是部分县区和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不力。

督察要求,淮南市委、市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结合淮南市资源禀赋和环境特点,进一步理清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思路,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切实推进有关问题整改到位,下大力气加快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3+N”等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力推进城市污水治理、入河排污口整治、黑臭水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解决,确保高标准严要求按期完成整改任务。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特别是要加大煤炭行业污染的源头治理。要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淮南市委、市政府要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淮南市委、市政府处理。

沈强在表态讲话中指出,对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全面落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整改责任,坚决落实整改措施。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问题、任务、责任、标准“四项清单”,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要统筹推进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要全面排查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问效,严肃责任追究,切实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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