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禁捕 淮河“安康”

发布时间:2020-08-07 10:08 点击数:来源:淮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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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淮河处处水清、景美、空气新鲜,每天早晚到大堤上走一走、转一转,让人倍感心情舒畅!”

日前,记者在田家庵城市圈堤采访时,正在堤坝上散步的市渔业社渔民钱怀明高兴地告诉记者说:“俺在淮河上生活几十年了,以前就是靠捕捞为生的。上个世纪的时候,由于环境污染及过度滥捕,淮河生态环境恶劣,鱼虾基本绝迹,我们很多渔民都放弃捕捞,被迫上岸务工了。现在,通过生态环境的治理,淮河水质是越来越好,有些地方的河水已经清澈见底了。特别是近几年来,国家持续加大了对水生生物的保护力度,河水里的鱼虾已随处可见,连绝迹多年的淮王鱼现在也经常能在河里看到了。”

“2008年和2011年,经国家农业部批准,我市设立了焦岗湖芡实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淮河淮南段长吻鮠(淮王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这两个保护区均属于国家确定的重点水域禁捕退捕范围。”采访中,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负责人鲍清玉向记者介绍,随着保护区的建立,为了更加有效地保护淮河的水生生物资源,我市渔政部门加大了执法巡查力度,从每年的春季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禁渔执法,增殖放流期间的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到冬季的三个月的严打,做到了全年保护区执法与管理工作的全覆盖。同时,结合环保部门开展的“绿盾行动”和农业农村部“亮剑行动”及部省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通知和文件精神,我市渔政部门还加强了与涉保护区县区渔业主管部门的纵向执法,并积极与海事部门、水利部门、公安部门等开展横向的联合执法行动,每年查处电力捕鱼20起以上,有力地打击了各种违法捕捞行为,有效保护了渔业资源。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我市两个保护区涉及6个县区,市及各县区在保护区已设立了禁捕公告标牌14块,标语横幅22条。禁捕退捕工作开展以来,由市渔政处牵头开展了保护区联合巡查检查36次,出动渔政船(艇)248艘次,出动执法人员495人次,巡航591公里,拆除违法网具307余条(节),移交非法捕捞2人,市公安局立案2起,刑拘2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也加大了打击力度,开展了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通过持续整治,努力实现了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生产企业无加工,线上线下无销售,餐饮单位无供应,所有环节无广告”的目标。

“我们‘铁腕’禁捕,目的是让母亲河永远‘安康’。”鲍清玉告诉记者:“禁捕退捕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生态工程、民生工程。按照省、市有关禁捕退捕文件要求,凡是在保护区内的渔船必须退出捕捞,根据渔民自愿原则,对退捕渔船进行封存和拆解,网具回收无害化处理,并给予适当补偿。目前,我市451艘退捕渔船已全部回收封存,7月底,凤台、潘集、田家庵、毛集已完成了退捕渔船拆解和网具回收工作,凤台、潘集、田家庵渔民补贴款已经发放完毕,毛集渔民补贴资金正在公示。同时,为了全面做好退捕渔民转产、安置及生计保障等工作,我市正在制定《淮南市退捕渔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办法》,主要是将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按照规定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范围,并鼓励渔民自主就业。”

记者 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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