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引种补贴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7 12:51 点击数:来源:淮南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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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稳定全市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淮府办〔2019〕37号)精神,现就做好新增能繁母猪补贴兑现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对全市2019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从市外引进的新增能繁母猪,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每头100元补贴。

二、申报条件和程序

1、申报条件。一是引种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动物防疫条件合格、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到位等。二是符合非洲猪瘟防控Ⅰ级应急响应期间种猪调运相关规定。

2、申报程序。一是企业申报。引种企业填报《种猪补贴审批表》(见附表),报送所在县区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二是县级初验。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引种补贴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对初验合格的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申请市级审核。三是市级审核。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县区上报的企业引种补贴项目进行资料审核,必要时赴现场审核。四是兑现补贴。对审核符合要求的,上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并进行公示。市财政将补贴资金下拨所在县区,由县区直接拨付引种企业。

三、完成时间和要求

1、完成时间。3月20日前完成引种企业申报工作;3月25日前完成县级申报工作;3月31日前完成市级审核工作。

2、资料要求。引种企业上报5份引种补贴项目资料,交由县级初验;县级上报3份引种补贴项目资料,交由市级审核。联系人:丁三利,联系电话:2662350  13500570082。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       

附件:生猪引种补贴审核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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