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城乡居保“两个机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0-03-25 10:50 点击数: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1

  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经济报、新安晚报、市场星报、工商导报、安徽法制报、人民数字安徽、中安在线等省级驻淮媒体、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电视台新闻中心、今晚800、天天帮忙、淮南广电报等市内媒体,市新媒体中心对本场新闻发布会进行网络直播。

  社会保障是民生安全网、社会稳定器。淮南市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方案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童立美,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科长陈伟围绕我市城乡居保“两个机制”实施进行政策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我们依次进行,首先请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童立美进行政策解读。

2

  童立美: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关心支持。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我市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有关情况。

  一、起草的背景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2018年3月,人社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以下简称“两个机制”)。要求各省于2019年底出台本地区实施意见。

  2019年9月,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9]15号),要求各地市抓紧落实。

  2019年11月14日,我市人社局和财政局在全省各地市中率先出台了《关于印发淮南市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淮人社秘[2019]131号)文件,实施方案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至此改革任务落地。

  二、起草的过程

  2019年,市委深改办将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列为全市深化改革任务之一,明确由市人社局牵头承担此项重点改革任务,并要求在上级政策出台后两个月内出台我市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市在完善“两个机制”方面坚持先行先试,2012年,我市就率先在全省建立了为70周岁及以上人员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的制度;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缴费每超过一年,增发2元基础养老金的政策;多次提高缴费补贴,缴费补贴标准高于省“两个机制”规定的最低补贴标准。这些内容都是省“两个机制”文件要求建立的新政策。因此我局在起草《实施方案》时,一方面对我市现行政策中涉及落实“两个机制”的条文进行梳理,并写入了《实施方案》,另一方面按照稳步推进的原则,将提高缴费档次、对65-69岁人员增发高龄基础养老金等新内容写入了《实施方案》。初稿形成后,又反复征求市财政部门、各县区人社部门意见,并于2019年11月份出台了实施方案。

  三、新增的主要内容

  (一)引导参保居民多缴多得,提高个人账户积累。一是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增加了4000元、5000元、6000元三个缴费档次,缴费档次增加到15个;二是提高缴费补贴。省财政加大了对缴费的补贴力度,对选择200元及以上档次参保缴费最低补贴所需资金,省财政承担50%。同时各区对1000元以上的缴费档次增加了缴费补贴。激励参保居民选择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补贴为每年80元,最高缴费补贴为每年320元。

  (二)扩大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范围由符合参保条件的未标注脱贫人员扩大到符合参保条件的已脱贫人员。

  (三)建立65-69岁人员高龄基础养老金。对65-69岁人员每人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

  四、文件制定后实施情况

  截止到2019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4万人,续保缴费人数89.79万人,平均缴费水平达到298元;养老金发放45.79万人,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养老金发放率100%,月养老金平均水平125.6元,全年累计发放养老金6.34亿元。续保缴费完成率、养老金发放率、平均缴费水平等各项主要指标均居全省前列。

  截止目前,全市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共计142837人,其中:应缴费人数为85933人,实际缴费人数为85933人;应代缴费人数8883人(建档立卡未脱贫人数),实际代缴费8883人;应领取养老金待遇人数56904人,实际领取待遇人数56904人,发放率100%。社保扶贫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应发尽发。充分发挥了社保扶贫兜底的保障作用。

  主持人: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提问时先通报自己所在媒体名称。

  中安在线记者:

  我市城乡居民缴费档次以及补贴标准是多少?

  陈伟:

  从2020年1月起,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统一调整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计15年档次;分别对应补贴标准为每年:80元、95元、110元、115元、120元、125元、130元、135元、210元、240元、280元和320元(3000元以上缴费档次)。

  淮南市广播电视台今晚800记者:

  请问下一步就落实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将采取哪些措施?

  陈伟:

  我市“两个机制”文件已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业务培训。我市“两个机制”文件正式出台后,我局已于2019年12月和今年1月对全市县区、乡镇两级200多名经办人员进行了政策解读和经办培训。今年上半年,根据各县区的安排,还将组织对村(居)经办人员进行全员培训。

  (二)落实配套资金。做好市、区二级配套资金预算工作,新增资金已经全部纳入2020年市、区财政预算管理,配套资金均将全部按时足额到位。经测算:市财政将承担因增加65周岁—69周岁人员高龄养老金而另增加96.12万元/年;区财政将承担因增加缴费补贴而另增加47.44万元/年。

  (三)抓好社保扶贫。从2020年1月1日起,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按照省规定的100元缴费档次全部进行代缴。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将加强与扶贫部门对接,做好数据比对工作。确保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应保尽保。

  (四)开展政策宣传。充分利用“两节期间”农民外出务工返乡之际,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引导广大参保居民积极主动缴费,激励参保居民选择高档次缴费,增强广大居民的养老保障意识。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记者提问环节到此结束,通过刚才童局长介绍,使我们更加了解城乡居保“两个机制”政策调整变化,希望各媒体做好我市城乡居保相关政策解读宣传,切实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