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寿县政府预算说明
一、预算编制工作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大力支持“三大攻坚战”和“南工北旅生态县”建设。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快推动预算绩效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着力构建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预算编制主要任务
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要求。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决策部署,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依规编制人员经费,一般性支出比上年压减5%以上,力争压减幅度达到10%以上,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硬化预算约束,年度执行中无大事、急事、要事,原则上不办理预算追加。
二是加大各类资金统筹力度。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有关管理政策,认真测算各项收入规模,单位组织的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衔接力度,统筹兼顾,避免资金交叉安排。严格落实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对未按规定使用完毕的结转结余资金,一律收回县财政。
三是严格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按照机构改革后的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优化项目设置,加强项目与支出政策的衔接匹配。实行行业部门项目“大专项+任务清单”预算编制管理方式,在申报产业发展类项目和新增项目时,要同步制定实施方案、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等。强化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项目决策机制,严格项目入库管理,落实细化项目立项、编报、执行和绩效责任。部门在申报2020年财政安排项目时,必须实行公示制,需要公示项目内容、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历年安排资金使用结存情况等,从严项目设立。严格项目预算评审,强化预算评审结果运用,将评审结果作为项目支出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入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项目,结合预算评审做好事前绩效评估。严格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项目必须设置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绩效目标,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同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
五是主动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各部门是本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的主体,要强化责任意识,依法接受监督,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要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有关要求,完善部门预算草案,重点反映各项支出预算安排的政策依据、标准、支出方向及绩效目标等情况,配合做好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积极配合审计工作,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办法。强化部门预算公开主体责任,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格式,严格公开时点。严格按照规范的格式和内容,编制部门预算草案文本。
三、预算编制安排情况
2020年财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六稳”工作要求,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支持推进五大发展行动,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寿县。
按照上述总体思路,根据财政收支政策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2020年财政收入和支出预算安排如下:
财政收入安排情况。根据2020年我县经济发展情况,结合2019年收入一次性因素以及减税降费政策,经税务和财政部门认真测算,2020年财政总收入预计252300万元(含15%和40%为261100万元),较上年实绩增长7%左右。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9500万元,较上年增长4.2%;中央级收入81800万元,较上年增长2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0万元,较上年下降74%。按部门:税务部门组织收入202600万元(含15%和40%),较上年下降23%;财政部门组织收入58500万元,较上年下降24%。非税占比23%。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2020年预算收入总计554895万元,其组成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9500万元、上级财力补助收入222766万元、上级专项收入14379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839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54895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长1%。
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为286500万元,加: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3200万元、上级专项收入3568万元、上年结转34551万元,收入总计3378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7819万元,主要为:城乡建设支出327860万元(含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PPP项目付费、土地开发等)、债务付息支出6391万元等。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0万元,为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和国有企业分得的利润收入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0万元,主要为县财政配套关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资金500万元、关闭破产企业(公司)退休职工养老金补助50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44170万元,支出预算126432万元,年初结余预计134796万元,年末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52534万元。需要说明的是,社保基金预算是在省人社、税务、财政等部门统一部署下实行“两上两下”编制,最终预算数以市批复为准。
关于2020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20年寿县编入提前告知转移支付为366556万元(根据历年指标下达情况,含有部分预计数),在编制2020年预算时,按照预算编制政策要求,严格按照预算收支科目全额编入年初预算,分项如下:
一是返还性收入15524万元。增值税和消费税两税返还收入14072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452万元。
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45226万元。体制补助收入51805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12137万元、结算补助收入 12857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871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4145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 24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2552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9496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187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683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7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5715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257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82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8393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0696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162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239万元。
三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80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40万元、国防100万元、教育3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1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77万元、卫生健康241万元、节能环保360万元、农林水2989万元、交通运输1115万元、商业服务业20万元。
四是转移支付资金用途。转移支付资金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转移支付资金性质,除有指定用途的项目,其他统筹用于全县各项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支出,优先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人员工资、机构运转、民生项目、脱贫攻坚、社会保障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有关要求安排使用。
关于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19年12月底,我县政府性债务余额48.44亿元,其中:政府债务48.21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债务0.1亿元、其他相关救助责任债务0.13亿元。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市县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皖财债〔2019〕752号),2019年末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8.6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6.9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1.78亿元。2019年末我县实际负担政府债务48.2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9.80亿元,专项债务18.41亿元。政府债务余额在省财政厅限额内空间10.48亿元。
2019年我县地方政府综合财力为105.73亿元,政府债务率45.6%。2019年,我县一般债务付息支出0.9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87亿元的1.2%;专项债务付息支出0.56亿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35亿元的2.6%,两项指标均低于10%的预警线。综上判断,我县政府债务规模适度、风险可控。
2019年我县通过省财政厅代发地方政府债券共75113万元,其中:新增债券36253万元(一般债券12153万元,专项债券24100万元),再融资债券38860万元。上述新增债券全部纳入预算。
关于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县财政部门加快构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县委县政府出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落实意见》(寿发〔2019〕20号),对重大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进行绩效评价。确保2022年底我县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开展2017-2019年度92个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绩效评价,并组织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强化结果运用,对存在问题的进行了整改。
根据我县2020年预算编制方案,结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落实意见》要求,继续推进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项目,同步编制绩效目标计划。同时,年度中县财政部门将严格按照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具体由监督股负责监督检查组织和协调督导工作,统一制定项目计划,统一组织检查人员,确保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关于2020年县级“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寿县2020年县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831.89156万元,2019年财政预算数为2939.74万元,“三公”经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07.84844万元,同比下降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063.338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58.552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0万元,同比增加10万元,主要为两家单位安排出国计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寿县《寿县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6〕2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063.33883万元,同比下降13.1%,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的接待和公务往来等支出,下降原因主要是强化公务接待管理,落实上级厉行节约政策要求。经费使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规定和市委40条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寿县县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公〔2016〕31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758.55273万元,同比增加43万元,增加原因为部分单位车辆达到更换要求。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121.552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637万元。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车辆更新等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县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