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2020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45%有机肥采购项目邀标公告
寿县2020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项目名称),根据寿县财政局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层层转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寿财购〔2020〕34号)文件精神规定,经会议研究,拟就寿县2020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一、采购内容:寿县2020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45%有机肥(45%有机质、N+P+K≥5%)采购项目
二、采购规模:预算金额 :25万元人民币,采购吨位:162吨。
三、实施地点: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指定25个乡镇
四、资金来源:项目专项资金
五、发包价格:采购预算价 25万元,每吨不得超过1543元,做为控制价(上限),采购吨位:162吨。以最低价为中标价。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费用:运输费(含上下车)、产品抽检检验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六、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货物送到,验收抽检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97% ;质量保证金为合同3 %。期限1个月(不计息)。
2、货物抽检样品检验费由供货单位承担
七、正常供货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八、发包方式:邀请招标
九、发包时间、地点:
本项目于2021年10月15日14时30分(迟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在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二楼会议室(地点)举行招标会议。
十、资质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3、农业肥料登记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注册商标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交易员(委托人)身份证;
6、报价函(逐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参数要求:
1、技术要求
1.1、所投商品有机肥产品必须具备农业部有机肥料登记证,产品技术指标符合NY525-2012标准,重金属限量指标符合汞、砷、镉、铅、铬的限量要求。商品有机肥产品必须提供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在2020年下半年以后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必须显示相关参数的检测结果.
1.2、商品有机肥以豆粨为主要原料,不含鸡粪、猪粪等动物类粪便原料。并接种对环境安全的发酵菌剂经高温堆肥无害化腐熟的产品。
1.3、形状要求为圆颗粒状,均匀,无恶臭.
采购需求一览表
本次采购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及供货时间等情况如下表
1.4、有机肥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项目:有机肥 |
指标 |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
≥45% |
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
≥5.0% |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
≤30% |
酸碱度(pH值) |
5.5-8.5 |
采购数量(吨) |
并根据最低报价单价,采购162吨 |
规格包装 |
50公斤/袋 |
1.5、有机肥料中重金属的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项目 |
限量指标( 毫克/千克 ) |
总砷(以烘干基计) |
≤15 |
总汞(以烘干基计) |
≤2 |
总铅(以烘干基计) |
≤50 |
总镉(以烘干基计) |
≤3 |
总铬(以烘干基计) |
≤150 |
以上所有技术参数不允许负偏离
1.6、有机肥用覆膜编织袋或塑料编织袋衬聚乙烯内袋包装。
1.7、有机肥料包装袋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商标、有机质含量、总养分含量、净含量、标准号、登记证号、企业名称、厂址.其余按GB 18382执行。
十二、其他要求:
1、为了加快项目办理速度,本确认业主方、供货方双方在业务受理时进行会签后即据此进行招标(如业主方当时未带公章,应及时履行补盖手续),会议记录一式三份,业主单位二份,供货方一份。
2、企业选定:投标人资格评审合格,按照企业报价由低至高依次确定3家投标企业投标,最低报价为中标方,价格相同的由招标人在招标会议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企业。
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