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农村贫困户房屋改造项目的公告
关于实施农村贫困户房屋改造
项目的公告
按照凤台县人民政府2019年第42号常务会议纪要,为有效改善农村贫困户房屋居住安全和居住环境,确保贫困户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切实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会议决定:
1、参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加快实施贫困户房屋改造项目,确保我县贫困户居住安全得到保障。
2、由乡镇负责贫困户房屋改造项目的实施和初验,县住建局负责竣工验收,县审计局负责审计,所需资金上限参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低于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的以审计结果为准,据实拨付。
3、贫困户住房鉴定为A级、B级以及付房,存在墙体开裂、屋面局部漏雨等现象的,由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修。
4、以后年度如有类似情况,新增贫困户需要房屋改造的,参照本方案执行。
5、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单位认真研究,针对非贫困户、非四类人群等其他涉及一户一宅的群体,尽快摸清底数,房屋经鉴定为C级、D级的,抓紧制定实施方案。
我县2019年计划实施143户四类重点人群房屋改造项目。该项目情况已于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27日进行公示,在规定期限无任何单位和个人提出异议。现就实施农村贫困户房屋改造项目予以公告。
作者:凤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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